随着快门落下,王刚、胡勇、于寅的手紧紧交握在一起。
同为归国科研人员,三人曾密切合作,共同致力于mRNA(信使核糖核酸)在生物医药领域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为我国创新药物研发和产业化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两年前,因为创业过程中的诸多问题,昔日战友情出现裂痕。从“并肩作战”到“分道扬镳”再到“对簿公堂”,三人坦言,倍感煎熬。
12月4日上午,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庄严肃穆,五人合议庭开庭审理这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担任审判长。经过此前多轮调查、审理、调解,案件终于在此刻迎来了曙光。
从“并肩作战”到“对簿公堂”
“每个创业人背后都有故事,我们也不例外。”归国创业的点点滴滴,再一次浮现在王刚面前。
王刚、胡勇、于寅三人都曾在国外学习工作。其间,他们接触到mRNA技术。这是一项生物科技和医药领域的前沿技术,对于传染病疫苗开发,以及免疫肿瘤学、罕见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疗法和疫苗开发,均有着重要价值。2023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即授予在mRNA研究上的突破性发现。
“最开始接触mRNA技术是2016年,尽管当时这一技术还较为冷门,但我们都觉得它会改变世界。”
考虑到中国的发展潜力和人口众多带来的临床需求,三人不约而同开始酝酿回国。2018年,胡勇、于寅回国,就职于中国科学院某研究院,担任独立首席研究员,并合作开展科研。为了更好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他们共同成立了臻质公司。王刚回国后,加入臻质公司一同创业。
他们共同攻坚骨关节炎难题。
“人类25岁以后,患骨关节炎的人数在所有非感染性疾病中排名前列。”对于这个世界性难题,他们相信mRNA技术会带来重大突破。
结果不出所料。2019年4月,胡勇依托某研究院开展新一代高效mRNA药物分子技术研究项目,对于mRNA技术在药物中应用的研发更进一步。然而,成果投入生产、扩大影响,必然需引入投资。在选择未来发展方式、接受不同投资偏好等方面,三人逐渐有了分歧。
2019年9月,胡勇创立瑞吉公司,并于2021年5月从某研究院离职,与研究院就任职期间的相关知识产权归属进行了约定。随后,瑞吉公司就“一种mRNA剂型的骨关节炎药物制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申请专利,并于2021年10月获得授权。
2022年4月,臻质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涉案专利归其所有。起诉理由为胡勇为公司的创始股东并担任高管,涉案专利是胡勇根据臻质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并利用公司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胡勇在臻质公司任职期间的职务发明创造。
然而,被诉方瑞吉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胡勇认为,涉案专利技术的研发是胡勇在某研究院工作期间,依托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研究项目,并在瑞吉公司进一步修改完善。瑞吉公司、胡勇已经从研究院合法受让涉案专利。
昔日的合作伙伴,由此“对簿公堂”。
“先解心结、再解法结”
深圳中院一审驳回了臻质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认为,臻质公司未证明为胡勇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未能证明胡勇在臻质公司开展科研工作的内容,也未能证明涉案专利利用臻质公司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
臻质公司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由知识产权法庭审理。
一审赢了,胡勇虽然很高兴,但同时觉得“我的主业是做科研,两年多来花了太多精力在打官司上,而基于后续潜在的投资对赌纠纷还会带来更多诉累”。如何一揽子、系统性地解决这些纠纷成为需要去思考的难题。
“该案涉及多位科研人员、多家企事业单位,涉及生物医药领域前沿引领技术,事实查明有难度,案件审理难度也很大。”
二审审判团队成员、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杜微科介绍,为了查明事实真相、吃透案情,审判团队决定赴几位科研人员和两家公司的所在地深圳,近距离实地调查、巡回审判。
审判团队来到胡勇和于寅曾共同工作过的某研究院。通过与相关负责人深入交流,法官了解到两人矛盾纠纷产生的来龙去脉、症结所在。同时,也了解到这起案件是该研究院科研人员因设立科创企业形成的首批诉讼,受到了广泛关注。
杜微科表示,在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中,案件的处理结果关系到企业兴衰存亡、产业竞争格局演变,有的甚至关乎国家发展战略。“如何依法保护科研人员合法权益,在法治轨道上护航创新创业,我们必须慎之又慎。”
了解到各方对于尽快解决纠纷的强烈愿望,以及mRNA技术在医药领域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重要地位,合议庭坚定了“调解优先”“先解心结、再解法结”的审理思路。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科研成果和科研人员的重视,超出了我的想象。”王刚没想到法官会专门来到深圳走访,与大家坦诚交流,了解大家的心路历程和实际困难。这也让他切身感受到了法治化的创新创业环境。
调解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审判团队多次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面对面交流,彼此的心结逐渐打开,对立抵触情绪逐渐缓和,为接下来一揽子和解打下坚实基础。
法槌声响,“现在开庭。”
时间来到2024年12月4日。该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有了前期的基础,各方对于达成和解的意愿更加强烈。
当天,在法庭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就专利权权属纠纷、侵害技术秘密纠纷、合同纠纷等多个案件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同时还明确约定一并解决潜在的股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
这场历时两年多的争议终于落下了帷幕。
“定分”重在“止争”
“对解决技术问题作出实质性、创造性贡献的人,才是发明人。发明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基于我国专利法规定以及民法典诚信原则等,可以公平合理地予以解决。”
“难能可贵的是,法庭通过一揽子调解,实质性化解了各方当事人多个纠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为各方解除了科研道路上的羁绊,也为我国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提供助力,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张广良说。
面对知识产权纠纷中常见的“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局面,个案裁判尽管简单直接,但往往不是“最优解”。案子结了、事却没了结,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不仅仅是为了定分,更希望的是止争;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也不仅要解决案件,更要解决问题。”
“‘定分’重在‘止争’。”杜微科表示,知识产权审判关乎创新驱动发展、关乎新质生产力发展,注重多元解纷、实质解纷,尤其具有重要意义。
成立近六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充分发挥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职能作用,坚持能改判就不发回重审,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法庭。注重加大调解力度,使得大量系列纠纷得到一揽子实质性化解。法庭成立前五年民事实体案件调撤率37.00%,2024年1月至11月调撤率43.09%。
“通过一揽子和解,能够让各方当事人早日从矛盾纠纷中解脱出来,全身心投入到创新和创业中。”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阎建国表示,这也有利于促成双方从竞争转为合作,进而促进整个行业发展,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实现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胡勇对今天的结果很满意。没有了官司缠身,他可以轻装上阵,心无旁骛地投身于mRNA产品研发。“法官们运用高超的智慧,不仅仅拘泥于个案,而是主动担当,帮助我们一揽子化解了一系列纠纷,让我们卸下了诉讼的沉重包袱。”
作为臻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刚也倍感轻松。
“我们的目标都是相同的,都是希望推广发展mRNA技术。在最高法院的支持下,我们的沟通渠道又建立起来了,期待继续携手努力,为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作出更多贡献。”
闪光灯闪过,王刚、胡勇、于寅握手言和的瞬间,被拍摄了下来。
合影里,大家洋溢着笑容,对未来充满期望。
(原文刊载于《人民法院报》2024年12月6日第1版)
原文链接:[人民法院报]一张合影背后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