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巩固战略合作关系,共谱省校合作新篇章。
在浙江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刘捷,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林尚立共同见证下,浙江省副省长卢山和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郑水泉代表双方签署《浙江省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到中国人民大学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中国人民大学与浙江省的战略合作延续好、推进好、发展好,本着“优势互补、务求实效、共谋发展、战略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巩固战略合作关系,在党建、教育、人才、科研等领域深化合作,为双方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浙江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杨青玖与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郑新业代表双方签署《中国人民大学与浙江省公安厅合作协议》。金华市副市长、义乌市市长叶帮锐与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郑新业代表双方签署《中国人民大学 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商学院合作协议》。浙江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徐大可、省教育厅厅长陈春雷,义乌市副市长龚淑娟等出席。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任贤锋主持签约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与浙江省公安厅将坚持“优势互补、务求实效、共谋发展、战略共赢”,在党建思政、科研智库、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合作,推动浙江公安工作现代化,助力中国人民大学走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
中国人民大学“一带一路”国际商学院将积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服务国家战略、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流学院,更好发挥高等教育对共建“一带一路”的支撑作用,为义乌国际化、创新型城市转型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和文化引领。
中国人民大学与浙江省具有坚实的合作基础和深厚的合作情谊。2005年3月13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带领浙江省代表团到中国人民大学签署《浙江省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大学合作备忘录》,开启省校合作篇章;2006年3月8日,习近平同志再次来到中国人民大学,为学校师生作题为“弘扬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推进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实践”的专题报告,为省校合作篇章开启了最重要的“第一课堂”;2006年4月,《浙江省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校合作的意见》签署,双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人才引育等领域进一步加强合作;2019年3月,《浙江省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双方在理论研究、学科建设、咨政服务、人才交流等领域持续深化合作。
二十年来,中国人民大学和浙江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蓝图,扎实推进省校合作高质量发展,形成了一系列重要合作成果,打造了省校合作的标杆典范。
在学思践悟党的创新理论方面,中国人民大学与中共浙江省委党校联合成立中国式现代化浙江创新实践研究院,举办“人才强国战略与浙江创新实践”理论研讨会,通过联合培养博士后开展人才联合培养,中国人民大学持续在浙江开展“陕公大学堂”系列公益讲座等品牌活动。
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双方形成人才培养、人才引育长效合作机制,中国人民大学聘请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的6位当事人担任“追寻领袖初心路”实践导师。
在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方面,中国人民大学与浙江省公安厅在大数据应用、智能警务、安全关键技术等领域共同开展前沿研究,承接浙江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委托培训项目百余项,学校师生在浙江宁海葛家村等地开展艺术振兴乡村实践。
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方面,中国人民大学定向帮扶浙江工商大学,并与浙江大学合作开展“馆藏西文善本数字化修复整理及利用推广”项目。
在推动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方面,中国人民大学与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义乌市共同主办了第三届中国(义乌)一带一路城市国际论坛2023,与台州市合作开展“高迁记忆”项目。
以此次签约为契机,中国人民大学将和浙江省团结奋斗、携手共进,走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助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