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党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关于全面推进北京高校学业辅导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4〕41号)的要求落到实处,继承和发扬我校学生党员带头、朋辈互助的优良传统,丰富和完善我校学生学业辅导的体系和内容,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满足学生不断增长的学业发展和成长成才需求,现就深入开展学生朋辈学业辅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请各学院结合学院实际,组建院级朋辈学业辅导工作机构和队伍,选派优秀学生骨干担任负责人,并做好指导工作,依托相关机构和队伍,将学习优秀且乐于助人的优秀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志愿者等力量组织凝聚起来,将优秀校友、青年骨干教师、任课教师、班主任、班级辅导员等力量统筹起来,结合学生实际需求,广泛深入地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的个体和群体学业辅导活动。有条件的学院可成立院级学生组织“XX学院学生朋辈学业辅导中心”。
二、 请各学院依托院级朋辈学业辅导工作机构和队伍,重点开展学业基础夯实、学业发展辅导、学习方法辅导、学业课程辅导四个方面的学业辅导活动,为学生积淀厚重底蕴、提升学业成绩、掌握学习方法,实现学业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逐步建构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协同促进的学生学业辅导工作格局。其中,学业基础夯实活动主要包括帮助学生积淀人文底蕴、掌握学术规范、学习马克思主义等科学方法论、树立优良学风的各项辅导活动。学业发展辅导活动主要包括指导学涯发展规划、促进专业认知认同、提升学业兴趣动力、促进创新发展成长的各项辅导活动。学业方法辅导活动主要包括帮助学生适应自主学习、克服学习障碍、改进学习方法、优化学习习惯的各项辅导活动。学业课程辅导活动主要包括全校共同课辅导、学科基础课辅导、专业必修课辅导、专业选修课辅导等针对各项课程学习的辅导活动。
三、 请各学院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边疆少数民族学生、西部欠发达地区学生、特长生、退役学生等群体在学业辅导方面的需求。可结合本院实际设立专项学生朋辈学业辅导项目予以支持。
四、 学校将按年度为各学院朋辈学业辅导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学业辅导项目及活动开展提供经费支持。
五、 学校鼓励各学院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开办面向全校学生的“手拉手”特色辅导班,如信息学院数学辅导,外国语学院多语种辅导,艺术学院书法辅导等。
六、 学校将于每年底组织评选朋辈学业辅导示范中心和示范项目,以及朋辈学业辅导工作优秀指导老师、优秀辅导员、优秀志愿者等奖项。其中,示范中心和示范项目将获得学校下一年度学业辅导工作经费重点支持。
七、 请各学院于6月15日晚24:00前在微人大服务中心填写提交《院级朋辈学业辅导机构设置情况登记表》(附件1),《院级朋辈学业辅导机构负责人情况登记表》(附件2),《2018年度学院朋辈学业辅导工作经费申请表》(附件3),及时报送工作情况,申请经费支持。
联系人:杨琳 62515559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