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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2024年度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工作优秀个人的通知
2024-11-19

关于组织评选2024年度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工作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贯彻落实面向2037建校百年人才自主培养创新行动计划,以高校“大人才观”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学管理及服务保障队伍,强化“三全育人”“协同育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不移走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教职工评优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校党字〔20236号)和《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工作优秀个人评选规程》,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工作优秀个人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教务工作优秀个人评选范围为: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学管理工作的班子成员、教务秘书,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工作人员等教学管理人员,图书馆、实验室管理与教学条件保障处和信息技术中心等部门的教学服务保障人员。

2024年度教务工作优秀个人评选数量不超过20人,原则上,本科教务工作优秀个人不超过10人,研究生教务工作优秀个人不超过10人,具体可根据当年候选人情况适当调整。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校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学校建校8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较强的服务意识,工作细致认真,能够按时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师生关切事宜,通过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言传身教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三)教学管理人员须在教学管理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两年及以上,熟悉教学管理业务,日常工作开展规范高效,在组织开展各项教学活动中成绩突出,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建设和重点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长期坚守在教学管理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以及注重教育教学研究并取得相关成果的工作人员。

(四)教学服务保障人员须在教学服务保障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两年及以上,能为师生员工提供高质量服务,积极协同、支持和保障教育教学重要改革和建设工作开展,或在学校教育教学重要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并取得良好成效。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长期坚守在教学服务保障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以及注重开展与本职岗位相关的研究并取得相关成果的工作人员。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教务工作优秀个人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严格掌握评选条件,严格遵守评选程序,做到实事求是、优中选优。

(一)考察推荐

各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在个人自评、组织考察和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推荐工作,严把评审工作政治关、质量关。设有学院级单位党组织的单位组织推荐时,应先后经党组织会议讨论、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未设学院级单位党组织的单位组织推荐时,应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候选人为中共党员的,所在党支部应出具考察意见。推荐情况应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按要求提交至教务处或研究生院。

根据评选条件和工作要求,各教学单位至多可推荐1人,自主选择推荐本科教务工作人员或研究生教务工作人员;教学服务保障部门至多可推荐1人,结合实际工作自主选择向教务处或研究生院进行推荐;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至多可推荐3人,推荐多人须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请各单位于1127日(星期三)前,将推荐表(请见附件)和自评表(涉及教学管理人员候选人,将通过邮件发送)word版发送至caetl@ruc.edu.cn(本科)或yjsypyb@ruc.edu.cn(研究生),纸质版提交至崇德东楼611(本科)或崇德东楼311(研究生)。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遴选推荐

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组织遴选会议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教职工评优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校党字〔20236号)规定的评选要求及数量等,形成推荐建议,并按照要求将有关工作材料提交至评优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41119


(教务处联系人:尹姗姗;联系方式:62511697

(研究生院联系人:刘新楠;联系方式:6251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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