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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第一批在职博士后招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3-06-21浏览:[]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拟招收博士后相关院、合作导师

现将做好2023年第一批在职博士后招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我校现有的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特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系统科学、纺织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药学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均可招收在职博士后

一、招收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未到36周岁生日);

(二)超龄人员进站(自然科学类36—38周岁,人文、医学类36—40周岁)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博士期间获校一等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或同等级别奖学金;

2.现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前2位)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基金;

3.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4.世界知名院校(TOP200)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人员;

5.具有合作导师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急需的研究能力(提供导师有重大科研项目证明)。
  (三)除临床医学流动站外,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申请进入临床医学流动站的,招收本单位临床医学博士毕业生进本单位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人数,本年度不超过6人)。

二、招收数量

各流动站可招收在职博士后数量见下表

序号

流动站

拟招收数量

1

材料科学与工程

15

2

纺织科学与工程

8

3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4

4

基础医学

3

5

临床医学

6

6

药学

8

7

系统科学

1

8

生物学

1

9

特种医学

1

10

管理科学与工程

8

 

备注:

1.临床医学流动站招收35周岁以下规培在职人员不限数量,不占名额;每招收1名35周岁以下规培在职人员,在上表的基础上,增加3个非规培在职人员名额。

2.本次招收工作进程中流动站有招收全职博士后进站的,可按照1:3(全职:在职)增补在职人员进站名额。

三、招收工作安排

根据招收类别,请分别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流动站自主招收在职博士后

1.申请人根据研究方向与合作导师达成初步意向(合作导师名单及研究方向见附件)。

2.申请人于2023年6月26日前准备以下材料:

1)《青岛大学博士后审批表》(该表由博士后合作导师、博士后进站后具体接收学院党政负责人先签好字、盖好章);

2)工作协议书(3份,该协议书由申请人本人、博士后合作导师、博士后进站后具体接收学院负责人先签好字、盖好章)。

3)人事关系不在青岛大学的申请人,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相应证件明位置处签好字、盖好章。

4)博士学位证复印件、证件复印件。

5)超龄人员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6)拟招收人员汇总表。

申请人于2023年6月26日前将《青岛大学博士后审批表》、超龄人员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拟招收人员汇总表,交至各流动站工作人员。

3.各流动站于2023年6月27日前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学术情况进行评审,按照名额择优推荐,在《青岛大学博士后审批表》相应栏签字、盖章。评审会会议纪要及拟招收人员汇总表报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同时,应一并将推荐结果通知各申请人。

特别说明:申请人数超过限定招收数量的,请各流动站进行推荐排序。学校后期将根据全职博士后动态招收情况对在职人员进行补录招收,具体招收人员按照排名先后另行通知。

4.拟招收进站的申请人于2023年6月28日携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人事关系在青岛大学的,该表只填写姓名即可;人事关系不在青岛大学的,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相应证件明位置处签好字、盖好章)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办公楼235房间),由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审核意见处签字盖章。

5.拟招收进站的申请人于2023年6月29日上午12:00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提交进站申请;等待后台放行后,再次提交申请;待系统显示“青岛大学审核通过”后,在线生成《博士后申请表》。

6.拟招收进站的申请人将全部进站材料(1份)交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1)《青岛大学博士后审批表》;

2)《博士后申请表》;

3)证件复印件;

4)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6)《工作协议书》;

7)超龄人员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二)与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在职博士后

1.申请人根据研究方向与合作导师、流动站达成初步意向(合作导师名单及研究方向见附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与青岛大学签订《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框架协议,请创新实践基地于2023年6月25日前直接联系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已签订过的无需重复签订)。

2.申请人于2023年6月27日前准备以下材料:

1)《青岛大学联合招收博士后审批表》(该表由基地合作导师、基地负责人、流动站合作导师先签好字、盖好章);             

2)《联合培养博士后三方协议》(3份,该协议书由申请人本人、基地负责人先签好字、盖好章)。

3)人事关系不在青岛大学的申请人,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相应证件明位置处签好字、盖好章。

4)拟招收人员汇总表。

 

申请人于2023年6月26日前将《青岛大学联合招收博士后审批表》、《联合培养博士后三方协议》、超龄人员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拟招收人员汇总表,交至各流动站工作人员。

3.各流动站于2023年6月27日前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学术情况进行评审,按照名额择优推荐,在《青岛大学联合招收博士后审批表》、《联合培养博士后三方协议》相应栏签字、盖章。评审会会议纪要及拟招收人员汇总表报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同时,应一并将推荐结果通知各申请人。

特别说明:与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在职博士后,和学校各流动站自主招收在职博士后同步进行,同时占用各流动站名额。

4.拟招收进站的申请人于2023年6月28日携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人事关系在青岛大学的,该表只填写姓名即可;人事关系不在青岛大学的,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相应证件明位置处签好字、盖好章)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办公楼235房间),由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审核意见处签字盖章。

5.拟招收进站的申请人于2023年6月29日12:00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提交进站申请;等待后台放行后,再次提交申请;待系统显示“青岛大学审核通过”后,在线生成《博士后申请表》。

6.拟招收进站的申请人将全部进站材料(1份)交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1)《青岛大学联合招收博士后审批表》;

2)《博士后申请表》;

3)证件复印件;

4)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6)《联合培养博士后三方协议》(1份复印件即可);

7)超龄人员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流动站

工作

人员

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材料科学与工程

綦鹏飞

重点实验室511室

15066198695

管理科学与工程

张桂涛

金家岭校区西院办公楼210

18963028570

系统科学

孙丽凤

行思楼308室

85953672

临床医学

张静

青大附院(江苏路院区)德英楼B座5楼人力资源部

82911817

基础医学

苗烁

浩园医学综合楼B1109

15623525886

特种医学

胡明

浩园C座824

13028592676

生物学

曲艳

浩园医学综合楼C529东

83780035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张华琦

浩园医学综合楼A505-1

15266257701

纺织科学与工程

姚念娣

睿思楼408

85951069

药学

梁燕

浩园医学综合楼A-901

13210022492

 

 

附件:1、流动站自主招收在职博士后材料

     2、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在职博士后材料

     3、博士后合作导师汇总表

     4、拟招收人员汇总表

 

联系人:吴翔

办公地点:办公楼235房间

 

 

 

                       人力资源处

                      20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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