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子义
来源:研究生院
编辑:杨伦
日期:2024-12-07 阅读:1
新闻网讯 12月6日上午,我校2024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学术条件论证会议在浮山校区会议中心402举行。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李建波出席会议并讲话。研究生教育督学代表,科技处(期刊社)、人文社科处、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创新创业学院、科研成果转化中心、团委等部门,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分管负责人,研究生院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研究生院院长许元红主持会议。
研究生院副院长张宁首先对此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学术条件修订工作总体情况进行了汇报。他介绍了我校2017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学术条件修订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分享了国家、省对高校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新要求;布置了2024年学位申请学术条件修订工作具体安排。
李建波在讲话中强调了本轮研究生学位申请学术条件修订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国家、省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他表示,研究生学位申请学术条件对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会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针对本轮研究生学位申请学术条件修订工作,李建波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教育部学科评议组和教指委发布的相关文件,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等指导性文件要求。二是要强化分类发展,学术学位研究生更加侧重学术研究和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专业学位研究生要侧重专业实践和应用研究。三是要紧密围绕学校建设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定位,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服务社会需求为导向,突出学科特色和优势,激励标志性成果产出,让学位申请条件成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会上各学院分别汇报了分层、分类制订的研究生学位申请学术条件具体内容;研究生教育督学和职能部门从立足学校事业发展和有关考核要求,对各学院制订的学位申请学术条件进行了论证,并提出了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