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毕业生在确认毕业证书已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的证明,可与毕业证书等同使用。毕业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若再次遗失则不再补办。
一、受理范围
普通高等教育统招类研究生毕业生。
二、材料要求
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方能办理,缺一不可(只发邮件的不予回复)。
(一)电子版材料:
2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规格:像素:480*640,JPG格式,文件小于40kb;文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邮箱qdxwb@qdu.edu.cn,邮件主题为:办理毕业证明书(姓名+身份证号)。
(二)纸质版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二张同版2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其中一张粘贴在附件,一张背面注明补办人姓名);
3.《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附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
5.若学信网无法查询到学历信息,需到学校档案馆开具毕业情况证明。
档案馆网址:/qdu/smu_dag/lxfs.htm
档案馆电话:0532-85953087、85955162
(具体时间以档案馆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办理地点:青岛大学浮山校区浩园教学楼1003室学位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5950708
办理时间:学校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办理时间会相应顺延。
办理时长:五个工作日,遇节假日或周末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