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具体要求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二)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五)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 或本科同等学力 ) 人员 。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要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四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 36 学分。
(一)学位基础课( 12 学分)
1 、外语( 2 学分)
2 、政治理论( 2 学分,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3 、教育学原理( 2 学分)
4 、课程与教学论( 2 学分)
5 、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 2 学分)
6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2 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 10 学分)
1 、学科课程与教材分析( 3 学分)
2 、学科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3 学分)
3 、学科教育测量与评价( 2 学分)
4 、学科发展前沿专题( 2 学分)
(三)专业选修课( 6 学分)
1 、学科学习理论与方法( 2 学分)
2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2 学分)
3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 学分)
4 、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2 学分)
5 、中外教育简史( 2 学分)
6 、教育政策与法规( 1 学分)
7 、学科文化( 1 学分)
8 、学科发展史( 1 学分)
不同学科可视具体情况加设 2 ~ 4 门课程。
(四)实践教学( 8 学分)
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年。实践教学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形式,其中到中小学进行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半年(创造条件,尽可能采取顶岗实习的方式)。
五、教学方式
要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模拟教学等方式。应在中小学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成立导师组负责研究生的指导,并在中小学聘任有经验的高级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来源于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教材分析、教学案例设计等。论文字数不少于 1.5 万字。
(二)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该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三)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其它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 3 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不计学分。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至少补修 2 门学科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