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根据青岛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关于2023年清明节及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安排,现将劳动节放假调休、教学工作安排及作息时间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停课,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调停课及其他教学安排
1. 放假期间5月2日(星期二)的课程调至4月23日上,5月3日(星期三)的课程调至5月6日上。
2. 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学校放假安排做好上课调整。因放假停课所缺课时数,由课程任课教师通过正常调课流程向开课单位进行调补。
三、作息时间调整
自5月1日开始实行春夏季作息时间,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下午上、下课时间均推迟半小时,即下午14:00开始上课(第五节),晚上19:00开始上课(第九节)。
春夏教学时间表
【5月1日-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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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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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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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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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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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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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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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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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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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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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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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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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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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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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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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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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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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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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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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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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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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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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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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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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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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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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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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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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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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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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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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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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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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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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