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字[2017]13号
各有关学科:
根据山东省学位办有关工作要求,为继续我校学位授权申报材料提交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学位办下发了《关于持续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7]24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省学位办将省内评审专家的意见建议反馈至我校,现转发给各个学科,供各学科参考使用。
三、根据省学位办要求,为确保我省提交国家的申报材料统一、规范,已经通过山东省审核的学位授权点需重新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由于重新提交的申报材料不能使用系统导出版,请各学科对照申报的系统导出最终版(20170813版),将内容逐字逐条复制至Word版《简况表》上,确保内容的一致性,并对表格版式进行调整。为确保申报材料简洁、美观,调整时应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1.一致原则。字体、文字大小、行间距等前后要一致。
2.不拆分原则。表格、同一节内容尽量不拆分。
(二)电子版(Word版)简况表文件名统一为:学校代码+学校名+学科或类别代码+学科或类别名称+申报类别层次,如11065青岛大学0501中国语言文学学术学位博士点,并于10月27日上午11:00之前发送至校学科办邮箱,纸质版由学校统一打印装订盖章后上报。
联系人:吴伟风
电 话:85953573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青岛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