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青岛大学“全民国防教育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
今年9月21日,是我国第24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等12部门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民国防教育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师生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增强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组织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月”暨第24个全民国防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主题
依法开展国防教育提升全民国防素养。
三、活动时间
2024年9月。
四、活动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国防教育法普法宣传活动
着眼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引向深入,围绕《国防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基本主线,通过组织刊发报道评论、制作专题视频、开展主题宣讲(附件1 为各单位提供了大学生宣讲活动选项)等形式,做好国防教育法律宣传。
(二)开展党团日主题班会活动
充分发挥党团日、主题班会的育人功能,开展“青春如火 国防有我”国防教育主题党团日,制作“国防公开课”,组织宣传一批国防教育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效应。鼓励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优质、种类多样的主题班会和系列班会。
(三)开展实地研学活动
结合9 月 9 日毛泽东诞辰纪念日、9 月 18 日“九一八”事变发生日、9 月 30 日中国烈士纪念日和全民国防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好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博物馆、青岛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崂山革命烈士陵园等国防教育资源,组织举办庄严感、仪式感强的实地研学活动。
(四)开展演讲征文等活动
广泛组织“爱我国防”演讲比赛、“我和我的军训”主题征文板报比赛、“国防万映”红色电影展映等活动,引导学生挖掘自身经历,将个人成长与国防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国防教育工作融入到对学生的日常服务、管理和教育当中去,针对学生的个性化特点深度培养,制作“国防成长档案”。
(五)开展网上宣传教育活动
利用好学院(部)新闻网站、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国防教育相关推送、视频等,创新方法手段,把握时度效,梯次推进、形成声势,营造全民开展国防教育的良好氛围,更好汇聚正能量、振奋精气神。
六、活动表彰
根据《通知》要求和学校“全民国防教育月”具体安排,结合学院(部)推荐情况,学校将组织评选表彰。
(一)2024 年“全民国防教育月”先进集体
申报范围:在教育月中表现优秀、做法典型、成效显著的学院(部)、班集体、工作室、学生组织等。
(二)2024 年“全民国防教育月”优质项目
申报范围:在教育月中立意深远、形式新颖、内容优质的国防教育宣传、科普、研学、纪念、比赛等活动。
(三)2024 年“全民国防教育月”优秀指导老师
申报范围:在教育月中积极指导、业绩突出的指导老师,指导团队获得先进集体或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优质项目者优先。
(四)2024 年“全民国防教育月”优秀学生
申报范围:在教育月中参与度高,能在一项或多项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所在单位的国防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个体。
七、活动要求
请学院(部)请于14日18:00前填写附件2《2024年“全民国防教育月”项目汇总表》,发送至邮箱qdjunshi@163.com,以便选取好的项目全校推广。
请各学院(部)将《2024年XX学院(部)“全民国防教育月”宣传教育活动总结报告》于9月30日18:00前发送至上述邮箱,要求图文并茂、言之有物。总结报告将作为活动表彰的重要参考。
有意申报相关奖项的负责人需填写附件3、4、5发送至上述邮箱,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至博文楼203A,每学院(部)每项限报1个。
联系人:刘老师、董老师 联系电话:85951320
附件1:《青岛大学“国防之声”大学生宣讲团简介》
附件2:《2024年“全民国防教育月”项目汇总表》
附件3:《2024年“全民国防教育月”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4:《2024年“全民国防教育月”优质项目推荐表》附件5:《2024年“全民国防教育月”先进个人推荐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武装部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