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文件
 

食品〔2021〕29 号

     

各系: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实施细则》经2021年12月8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实施细则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