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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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生命学院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9   浏览次数:

为做好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校人事发〔2021〕384号)、《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生命科学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生命〔2022〕14号)和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与系(室)、中心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

(一)考核工作组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行政副院长

成员:班子成员、系主任、教工支部书记

秘书:行政秘书

(二)系(室)、中心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

各系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组成,系、中心主任、支部书记任组长。

教辅人员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教师代表组成,分管院领导任组长。

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小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教师代表组成,分管院领导任组长。

二、考核的人员范围

学院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全职博士后以及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

三、年度考核等次和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考核人数的20%(优秀指标见附件1)。

教学科研人员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可优先推荐为优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2.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3.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 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4.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7.有其他应认定为不合格情形的。

四、考核时间安排

(一)个人提交材料(12月16日前完成)

1.教职工由本人登录人事管理系统/nwafu/smu_hr/(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填报年度考核表之前,请在人事管理系统认真核对并修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相关证书等。

2.教师需填写学院教师年度业绩考核表(见附件2),教辅人员填写学院教辅人员年度业绩考核表(见附件3)。

3.非事业编制人员直接填写考核表(附件4),无需在系统内填报。由学院考核后报送给人事处备案。

所有人员将系统填写提交后生成的年度考核表(1份)及教师年度业绩考核表(1份)或教辅人员年度业绩考核表(1份)(须本人签名)纸质版交给教研室主任。

(二)教师、教辅人员业绩积分统计,系(中心)内公示(12月18日前完成)

各教研室审核统计教师提供的工作业绩考核表,并将分值以系为单位进行公示。

(二)系、室(中心)确定等级(12月19日前完成)

各系、室(中心)根据个人工作总结和量化考核结果,评定考核等级。

(三)填写意见,提交纸质材料(12月19日前)

各系、室(中心)负责人填写基层考核意见,以系、室(中心)为单位将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发送至联系人处汇总。

经由系室主任签过字的纸质版考核表、业绩考核表可于12月25日前提交至党政综合办公室E410。

(四)考核小组审议,学院公示(12月23日前)

学院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审核评议考核结果,提交至党政联席会研究审定后,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报送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12月27日前)

学院公示无误后,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五、相关说明

1.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精神,对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任职人员的考核,应当以两类岗位的职责任务为依据,实行双岗位双考核。

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按照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规程》执行,各单位对其管理岗位不作考核档次认定。处级领导人员中的业务管理干部,还须参加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由所在单位确定考核档次。

2.特殊情况考核档次的确定,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执行,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部分人员考核情况作以下说明:

(1)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教职工,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2)公派出国(境)、学校派出参加国内各类培训或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学习培训、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3)挂职、援派、驻外的教职工,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如接收单位当年未对其进行考核的,由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其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4)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5)教职工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

(6)教职工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3.全职博士后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参照教师考核相关要求执行。非事业编制 A 岗人员由各单位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

4.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5.考核结果运用,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撒文清

联系电话:87092262

联系邮箱:smxy@nwafu.edu.cn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