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基层工会: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2024〕-6)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现决定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助方式:只接收现金捐款。
二、捐助用途: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性生活救助。
三、步骤
(一)动员组织阶段(2024年11月5日-20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工会深入动员,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鼓励号召广大在职教职工积极参加捐助,由基层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登记及管理工作。
(二)集中接收阶段(2024年11月21日-22日)。以各基层党组织为单位,将捐款集中交至校工会,由校工会开具接收凭据。
(三)汇总送交阶段(2024年11月23日-24日)。捐款汇总后及时公示,及时送交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
四、有关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工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好此次“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
(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工会要广泛宣传,积极行动,营造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自愿原则,不组织在校生、困难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参加捐款。
五、捐款联系人:王芳玲,电话:3922037。
党委组织部校工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