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院班子成员、各系部主任及各职能科室主任参加了学习。
2024年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规范学位授予活动,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学位制度实施,促进教育、文化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的法律。制定学位法,对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学位质量,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此次深入学习领会学位法精神,对《学位法》的认识和理解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较准确把握了学位法所规定的具体法律内容,深刻理解了学位法对于破解学位工作中存在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学习,不仅是一次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更是一次推动学院内涵式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契机,为规范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人才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