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短期外宾(临时性来校举办讲座、进行科研合作或友好访问)来校,按照如下程序办理:
1、邀请单位要求外宾提供护照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2、邀请单位如我校为主邀请单位,须在外宾来访前两个月填写《中北大学邀请短期外宾来校申请表》并附以上材料,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如我校为非主邀请单位,须在外宾来访前一周填写以上表格并附相关材料,报国际交流合作处。
3、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国际交流合作处于五个工作日内开具单位邀请函。如必要,国际交流合作处可要求邀请单位提供专家的其它相关信息。
4、邀请单位将邀请函寄给外宾,外宾持邀请函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
5、学校不承担外宾在校期间的医疗费用,邀请单位应通知外国专家来华前自己购买境外医疗保险,所购险种应能覆盖在华访问期间所发生意外、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