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管理责任目标落实,持续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北大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暂行办法》(校安[2024]9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安全管理目标落实情况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对照《中北大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评分表》(附件)的内容和年初与学校签订的《中北大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对本单位2024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评。
二、2024年12月10日前,各单位要将《中北大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评分表》和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保卫部安全科)。
三、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对各单位的自评结果进行复审和核查抽查,审核认定后,形成最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附件:《中北大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评分表》
校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