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本年度研究生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根据《南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通大研(2017)26号)文件精神,现将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优秀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
3.专项荣誉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2.积极要求上进,学习勤奋、刻苦,学位课成绩优良,勇于实践,知识面广,有良好的学术道德,科研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乐于承担社会工作;
5.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
(二)具体条件
1.优秀研究生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需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本年度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科研业绩突出。
2.优秀研究生干部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校、院研究生会、班级、党支部、团支部中任职满一年;
(2)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
(3)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有业绩,充分发挥研究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研究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专项荣誉
(1)支教先进个人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本年度参与西部支教满2个月,支教表现突出。
(2)科研创新标兵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年度以南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南通大学自然科学类重要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18年版)》(通大[2018]22号附件1)、《南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要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18年版)》(通大[2018]22号附件2)发表论文;
②本年度以南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获得专利授权;
③本年度以研究生身份代表我校参与《南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管理实施办法》(通大〔2018〕15号)中规定的Ⅰ、Ⅱ类大赛或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其中Ⅰ类大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要求获得三等及以上奖项,其余所列赛事须获得二等及以上奖项;
④参加由江苏省学位办主办——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暑期社会学校等江苏省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获得一等及以上奖项。
(3)社会活动先进个人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年度组织校、院研究生学术文体活动,表现出色,参与面广,活动产生良好反响;
②本年度参与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学术文体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4)道德标兵
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本年度关爱他人,奉献爱心,产生良好社会声誉,受到媒体广泛关注。
三、评选对象和名额
1.优秀研究生:二、三年级在学研究生,不超过本单位在学研究生数的10%;
2.优秀研究生干部:二、三年级在学研究生,不超过本单位在学研究生干部数的30%;
3.科研创新标兵:二、三年级在学研究生,无名额限制。
4.社会活动先进个人:二、三年级在学研究生,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在学研究生数10%;
5.其余专项荣誉无名额限制,以研究生现实表现为依据,所提供的佐证材料需以研究生身份参与并取得,各单位据实评审。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对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年度荣誉称号评选。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于11月16日至21日登录“学位与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南通大学2018年研究生评优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供佐证材料。
3.各培养单位本着“择优推荐,宁缺毋滥”原则,进行网上初评确认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于11月29日前将纸质推荐名单汇总表盖章报送至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办公室(逸夫楼6-114室)。
联系人:仲荣慧,电话:0513-85012398。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