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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评审2023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责任编辑:戴琳娜 发布时间:2023-10-25 浏览次数:1160

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315号)南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条件

1.本学期已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4.2022-2023学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并于2022-20232023-2024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名额

1.2023年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45人。(附件1)。

2.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兼得国家助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

2.学院受理申请,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评审小组评审等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四、工作要求

各班级高度重视国家励志学金的评审工作,师生详细宣传、解读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政策、评选条件和申报程序,严格按照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精心组织申报。

102617:00前各年级辅导员将《202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提交到学院。

 

附件:

附件1 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 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 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