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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年镇江市“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科:

根据《中共镇江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镇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各学段“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镇教工委发〔2022〕6号)要求,现组织2022年度镇江市 “十佳教师”评选活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高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5年以上的一线教育工作者(高校县处级以上领导不得参评),近几年已获得市“十佳”教师称号的教师不予以参评。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师德高尚,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培育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3.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4.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在教育管理、教育科研、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院级及以上荣誉表彰(含个人和指导学生)。
    5.推荐对象近5年满教学工作量,年度考核均为
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学生测评优良率不低于90%,担任班主任不少于2年。对于在疫情防控、线上教学方面有特殊表现的教师,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对于积极参加教师交流、支教和志愿导学活动,并在期间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推荐程序

1.各系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每系限推1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各系对被推荐人须进行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的民意测评(测评表参考附件5)。

2.组织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将各系推荐且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推荐1人,公示后报镇江市教育局参评。

四、材料填报要求

被推荐人需要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镇江市各学段“十佳教师”申报表》(附件1,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3份,不得改变页码);

   2.《镇江市 “十佳教师”推荐人选名册》(附件2);

   3.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封面见附件3,按照申报表填写的内容顺序装订成册);

   4.《镇江市“十佳教师”各系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此表个人填写,系科审核,系科负责人签字,盖系科公章后交组织人事处。

上述材料纸质版请于4月13日前报组织人事处(正德楼339室),同时发送电子版(佐证材料不需要)至271453192@qq.com。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511-88150084。

 

 

 

组织人事处

                                  2022年3月30日 

 


附件:     1.《镇江市各学段“十佳教师”申报表》

2.《镇江市 “十佳教师”推荐人选名册》

3.镇江市“十佳教师”申报相关证明材料

4.镇江市“十佳教师”各系推荐人选汇总表

5.镇江市“十佳教师”推选民意测评表



  • 更新时间

    2022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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