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科: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宁师中北〔2020〕25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0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期中(第一阶段)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对象及导师。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讲义(教案、教学)大纲执行情况,听课记录,学生对教学的反映,专家课堂评价等。
三、考核要求
(一)各系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考核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认真组织青年教师导师制期中考评会议。
(二)培养对象须在考评会议上结合第一阶段培养任务,全面汇报师德师风、教学科研等完成情况;导师须在考评会议上汇报培养情况。
(三)各考核工作小组结合《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手册》以及现场汇报情况,填写《2020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期中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初步确定培养对象及导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各考核工作小组填报《汇总表》时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培养对象尽量提供听课、试讲等图片佐证材料。
(四)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组织教师发展中心、教学督导组随堂听课,并对各系科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情况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考核结果,并上报党政联席会议。
四、上报材料要求
(一)各系请于11月17日前将考核工作小组名单、考核时间及地点报组织人事处,并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相关考核工作。
(二)各系完成2020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期中考核工作后,请向组织人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手册》(培养对象、指导教师)。
2.《2020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期中考核情况汇总表》,纸质版需签字盖章,并将电子版发至271453192@qq.com。
3.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人:唐邢晓雪 联系方式:0511-88150084
特此通知。
教务处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