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科、各部门:
根据学院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年度新进博士、硕士研究生(含教师、辅导员、教育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图书管理员)。2020年本科生(含教师、辅导员、教育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图书管理员)。
二、申报条件
1. 认定中级:2021年新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教职工,须系科(部门)考核合格。
2.认定初级:
2021年新入职具有硕士学位的教职工,须系科(部门)考核合格;
2020年入职的具有本科学历(学位)的(不含劳务派遣人员)教职工,工作满1年,须系科(部门)考核合格。
三、申报程序
日程安排 | 工作内容安排 |
2021年10月22日—10月27日 | 申报人对照条件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汇总表》,准备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提交至所在系科(部门)。 |
2021年10月28日—11月4日 | 各系科、部门根据申报表中的相关要求,对申报人员在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履行工作职责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和鉴定,组织民意测评(参加测评人员不得少于本单位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同意人数不得少于参加测评人员的三分之二),并在相应的申报表上给出评审意见。以系科(部门)为单位上报材料。 |
2021年11月5日—11月12日 | 学院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资格认定。 |
2021年11月15日—11月19日 | 1. 公示初、中级职称认定结果 2. 正式发文,结果上报省人社厅 |
四、系科(部门)报送材料及要求
1.申报表(附件1或2),请参考附件样表,一式两份,须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表格格式请勿随意调整(字体大小、行间距可以调整),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确保无误。
2.申报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签字并盖系科、部门公章)。
3.《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1年度申报中、初级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请提交盖有系科(部门)公章的纸质版,同时电子版本发送至:271453192@qq.com。
请各系科(部门)于11月4日(周四)中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正德楼339室,逾期不补。
联系人:唐邢晓雪 联系电话: 88150084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
1. 2021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表
2. 2021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表(仅限博士填写)
3. 2021年度申报中、初级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度下半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