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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评审工作分会:

根据学院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安排,现就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分会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分会和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成员组成

二级教学单位(部门)评审分会和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评审工作分会和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的组成人员,须向组织人事处备案。

二、高级职务推荐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评审工作分会须严格按照《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宁师中北人〔2021〕1号),在对申报人员基本条件审查、教学科研审核结果、结合同行专家鉴定意见和民意测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等的基础上,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二)具体要求

1.关于同行专家鉴定意见

代表作外校同行专家鉴定意见是评审工作分会评审推荐的重要依据。同行专家鉴定结果(以整套计)有效期为两年。通过同行专家鉴定的人员,当年不得主动要求退出评审。同行专家鉴定意见是评审的重要参考,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同行专家鉴定结论如出现“未达到”或两个“基本达到”的,评审分会不得向学科组推荐。

2.关于民意测评

民意测评由二级教学单位(部门)组织,参加民意测评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二级教学单位(部门)人数的50%。测评工作应通过听取申报者本人汇报、考察其工作业绩等,对申报人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价。民意测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档,申报人员优良率在80%以上的,方可向学院学科评议组推荐。

3.关于师德师风考核鉴定

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师德师风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师德师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 “一票否决”的被推荐人须说明具体原因),并报二级教学单位(部门)评审分会审核。

4.关于推荐

各评审工作分会要严格按照《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标准(试行)》(宁师中北〔2018〕41号)向学院学科组推荐申报各系列高级职务人员。参照对申报人员基本条件审查、教学科研审核结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民意测评情况、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等,对申报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评价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分会无记名投票,赞成票数超过出席会议人数2/3(不含)的,方可向学院学科评议组推荐评审。关于职称资格条件,参见《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专业技术评价标准(试行)》(宁师中北〔2018〕41号)。

5.关于推荐人员公示

评审工作分会须对推荐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方式结合二级教学单位(部门)的实际,通过合适的方式传达给本单位人员,确保应知尽知。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应及时告知本人。对经审查并证实为有意造假的,取消申报人当年度的申报资格,并按《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南师中北院委字〔2018〕10号)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中级职务推荐工作要求

各系列中级职务,由各评审工作分会依据《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标准(试行)》(宁师中北〔2018〕41号)的规定组织民意测评,师德师风鉴定(对处以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的推荐人员须说明具体原因),分会对申报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照学院规定的资格条件组织评审推荐和单位公示(公示要求同高级职务申报人员),民主测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档,申报人员优良率必须在80%以上、分会无记名投票,赞成票数超过出席会议专家人数 2/3(不含)的,方可向学院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推荐。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个人填报材料

1.纸质材料(一人一袋)

(1)按照对应系列、级别填写《评审表》(附件1或附件2)。具体要求见附件内的填写说明。

(2)面试答辩表(原件),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供。

(3)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进修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等(均为复印件)。

(4)任现职以来代表性论文论著(原件,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报送材料不超过8种,申报中级职务人员报送材料不超过3种)。

2.电子材料

电子版《评审表》,发至各评审分会指定邮箱,由各评审分会按照系+姓名格式集中打包后统一发送组织人事处。

(二)分会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

(1)分会推荐的高、中级职务申报人员《中北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附件3)。

(2)分会推荐的各系列职务申报人员《中北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高、中级职务申报人员其他业绩情况汇总表》(不要与之前填报的科研教学成果重复,如有业绩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如无就填写“无”,汇总表加盖公章,附件4)。

(3)中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表(A3打印,加盖公章,附件5)。

(4)个人申报的纸质材料。

2.电子材料

(1)《中北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中北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高、中级职务申报人员其他业绩情况汇总表》(附件4);《中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表》(附件5)。

(2)分会推荐人员个人《评审表》(以系科+姓名格式)集中打包发送。

请各评审分会按照相关要求于近期组织评审推荐工作,并于6月2日(周三)下班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处(正德楼339室);电子材料请以评审分会为单位并以“**系评审分会”命名,打包发至:271453192@qq.com。

联系人:周老师、唐老师、石老师,联系电话:0511-88150084。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21年5月24日 

附件:

1、中北学院2021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材料要求、填表说明

2、中北学院202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材料要求、填表说明

3、中北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所有系列高、中级填写)

4中北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高、中级职务申报人员其他业绩情况汇总表

5. 中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表



  • 更新时间

    2021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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