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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小组及职称评审工作分会名单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评审工作安排,现就报送二级教学单位(部门)2021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小组及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分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组成和要求

二级教学单位师德师风考核小组一般由党总支负责人任组长,部门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由申报人员所在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组员3-5人。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进行全面客观地考核,结合评审分会的审查情况向学院师德师风考核鉴定小组推荐。其中党员教师须有所在支部推荐意见。

二、评审工作分会成员组成和要求

经学院研究决定,2021年度二级教学单位(部门)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分会一般由具有副高(含)以上职务的专家5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另设秘书1名。分会主任一般由系主任(部门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是审查本单位当年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或管理等工作的完成情况,是否符合相关类别的资格条件。各评审工作分会对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进行评审,并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定;对高级职称人员进行评审,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学院学科评议组推荐。

严格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回避制度,今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全院范围内与申报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人员,均不得作为评审工作分会的成员或秘书。

三、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评审工作分会名单报送

请各系(部门)于4月14日(周三)日前,将本单位师德师风考核小组名单(附件1)及评审工作分会名单(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组织人事处(正德楼339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271453192@qq.com

联系人:周健、唐邢晓雪、石中花     

联系电话:0511-88150084、0511-88150079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21年4月9日   

附件1.《2021年师德师风考核小组名单》

 2.《2021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分会名单》



  • 更新时间

    2021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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