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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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专业技术评价标准(试行)》(宁师中北〔2018〕41号)(附件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宁师中北人〔2021〕1号)(附件2)和《中北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认定工作日程安排》(附件3),现就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基本要求

1. 申报人员须为我院自聘教职工,未达到相应评审资格条件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提前申报和送审。2021年不拟申报评审的人员,不得提前在今年进行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通过同行专家鉴定的人员,当年不得主动要求退出评审。

2. 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在教师岗位上工作满1年后,方可转评同级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转评后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

3. 为保证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凡2021年上半年度拟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请统一填写《中北学院2021年度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统计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统计表》)。

4. 学院建立职称申报承诺制度。申报人员均须提交《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承诺书》(附件5,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申报过程严格遵守申报评审纪律。如有违反师德师风、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一票否决”,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5.所有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均须将论文(论著)等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申报中级职务人员无须报送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

二、成果要求

1. 报送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须是任现职以来至2021年3月31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凡发表在增刊、论文集(EI等学术榜收录论文除外)、非学术榜收录的文科类外文期刊上的论文、报纸文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理论版发表的1500字以上文章除外),均不认定为核心期刊论文。如有异议,最终以学科评议组专家认定为准。

2. 论文(论著)等代表作送审由学院统一组织(正高一式五份、副高一式三份),同行专家鉴定结论在两个年度内有效。2020年送审鉴定结果,在本年度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有效;2019年及以前年份的同行专家鉴定材料,今年不能作为同行专家鉴定结论使用。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报送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的所有系列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均须填写《2021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6,以下简称《一览表》)、《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1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7,以下简称《意见表》)。

《一览表》须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单独装订。填写表格时请不要对表格进行调整(某项如不够填写,请单独另行加页或者缩小该项填写内容的字体);申报人应确保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其它注意事项见《一览表》中的“填表说明”。

《意见表》须用A4纸张打印,单独装订。其第一、二页须正反面打印成一页,并确保《意见表》的第三页(即“五、鉴定专家签名页”)为可单独取下的单张页。“申报人姓名”至“申报职务”的八个自然信息、“送审代表作题目”以及第三页“五、鉴定专家签名页 ”的“申报人姓名”、“系科(部门)”、“申报职务”、“送审代表作题目”部分,由申报人填写,请勿漏填。

2. 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需提供3篇(部)代表作,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须提供2篇(部)代表作进行送审;送审代表作原则上不再返还。

代表作除专(译)著需提供原件外,其它论文一律提供复印件。复印内容包括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及版权页(理、工科论文可提供数据库下载的PDF打印版)。《一览表》、《意见表》中申报人填写的代表作题目务必与提供给同行专家鉴定的代表作一致各系科人事秘书对照原件进行审核、签字,并在送审代表作复印件上加盖系科公章。各部门申报人员的材料统一由组织人事处进行审核、签字、盖章。

3. 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需报送五位同行专家做代表作鉴定;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需报送三位同行专家做代表作鉴定。

4. 送审材料须用大信封(各系科根据申报人数到组织人事处统一领取)整理装袋,申报正高职务人员需报送鉴定材料一式五套,申报副高职务人员需报送鉴定材料一式三套,每个信封装入一套鉴定材料。申报正高职务的一套鉴定材料为一份正反打印且单独装订的《一览表》、一份单独装订的《意见表》和三篇(部)代表作复印件;申报副高职务的一套鉴定材料为一份正反打印且单独装订的《一览表》、一份单独装订的《意见表》和两篇(部)代表作复印件。代表作复印件可装订成册,但注意勿将代表作与《一览表》、《意见表》装成一册。分装的信封需统一粘贴封面,即《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1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封面》(附件8),封面上方为信封开口方向。整理装袋的大信封勿用胶水等封口,保证封口可以打开。

5. 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材料,请各系科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

6. 材料报送要求:

(1)各系科申报人员纸质材料请以系科为单位统一报送,部门申报人员纸质材料请直接交至组织人事处。

(2)各系科申报人员的电子版《一览表》、《意见表》和封面放入以申报人员姓名命名的文件夹,连同各系科的《统计表》由各系统一发送至邮箱:271453192@qq.com。各部门申报人员的电子版由个人发送至邮箱:271453192@qq.com

请于4月14日(周三)下班前将送审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处(正德楼339室),逾期不补。

四、评审纪律

职称评审全程接受学院纪委办公室监督。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参与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并列席学院学科评议组会议、高评委会议和中评委会议。

五、评审费用

1.评审费用包括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费及院内评审费。

2.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每人需缴纳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费及院内评审费合计2500元;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每人需缴纳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费及院内评审费合计1500元;申报中级职务人员,每人需缴纳校内评审费300元;具有博士学位,直接认定中级的申报人员不需缴纳费用。

3. 评审费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健、唐邢晓雪、石中花     

联系电话:0511-88150084、0511-88150079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21年4月2日       

 

附件: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标准(试行)》

2.《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3.中北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4.中北学院2021年度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统计表》

5.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承诺书》

6.《2021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7.《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1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

8.《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1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封面》


(附件详见OA系统-部门通知)


  • 更新时间

    2021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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