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科、各部门:
根据学院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0年度下半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年度新进博士、硕士研究生(含教师、辅导员、教育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图书管理员)。2019年本科生(含教师、辅导员、教育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图书管理员)。
二、申报条件
1. 认定中级:2020年新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须系科(部门)考核合格。
2.认定初级:
2020年新入职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须系科(部门)考核合格;
2019年入职的本科生(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满1年,须系科(部门)考核合格。
三、申报程序
日程安排 | 工作内容安排 |
2020年9月23日—9月30日 | 申报人对照条件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汇总表》,准备学历学位复印件,并提交至所在系科(部门)。 |
2020年10月5日—10月9日 | 各系科、部门根据申报表中的相关要求,对申报人员在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履行工作职责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和鉴定,组织民意测评(参加测评人员不得少于本单位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同意人数不得少于参加测评人员的三分之二),并在相应的申报表上给出评审意见。以系科(部门)为单位上报材料。 |
2020年10月12日—10月16日 | 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进行资格认定。 |
2020年10月19日—10月30日 | 1.公示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结果; 2.正式发文,结果上报省人社厅; 3.统一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下发。 |
四、系科(部门)报送材料及要求
1.申报表(附件1或2),请参考附件样表,一式两份,须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表格格式请勿随意调整(字体大小、行间距可以调整),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确保无误。
2.申报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签字并盖系科、部门公章)。
3.《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0年度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请提交系科(部门)公章的纸质版,同时电子版本发送至:271453192@qq.com。
请各系科(部门)于10月9日(周五)中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丹阳校区正德楼339室,逾期不补。
联系人:唐邢晓雪 联系电话:0511-88150084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20年9月23日
附件:
1. 2020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 2020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仅限博士填写)
3. 2020年度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关于做好2020年度下半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