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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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教职工暑期出行的规定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结合我院实际,就2020年暑假期间教职员工出行作如下规定。

一、按照“非必要、不安排”的原则,教职工原则上暂停所有出省公务出差,不开展出境、出国的组织与审批工作。

二、教职工尽量减少出省旅行,坚决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区域旅行。

三、教职工确需因公、因私出省出行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一)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出行,应于出行前2天报请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批准后于出行前将《中北学院教职工暑期出行审批单》(附件)报组织人事处备案(审批单通过网上上传)。

(二)系(部门)副职和其他人员出行,须经本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于出行前2天报请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批准后于出行前将《中北学院教职工假期出行审批单》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三)拟出行人员应按本规定逐级向上提交出行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出行和返回。

四、教职工假期出行期间尽可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要做好旅途自我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五、疫情防控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出省出行的教职工将按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规定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疫情防控期间,学院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联系人:周健    联系电话:13951966591

     

中北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30日                

 

 

附件:《中北学院教职工暑期出行审批单》



  • 更新时间

    2020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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