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学院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计划安排,现就2020年度申报高、中级职务人员教学、科研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2020年度高、中级职务评审工作同步进行,所有申报高、中级职务的人员,均需进行教学科研审核。申报人员的教学与科研由教务处负责审核。
2.系科申报高、中级职务人员教学科研材料的审核,由系科统一报送教务处进行审核。行政部门申报高、中级职务人员科研材料的审核,由组织人事处报送教务处审核。
3.除教师、实验技术、思政系列申报人员需进行教学、科研材料审核外,其他系列申报人员只需进行科研材料审核。
4.申报人员报送的教学、科研审核成果,须为任现职以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的成果。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的论文,不得作为评审材料上报。
二、申报高、中级职称教学审核
个人根据申报系列向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人员登陆OA办公系统进入职称评审申报主界面,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以下几大模块内容:(1)基本信息;(2)学习、工作经历;(3)任现职以来履行职责情况;(4)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行政人员不需要填写);(5)个人自述,最后进入提交预览模式,打印下载《教学情况申报表》。
(二)个人向单位提交教学审核材料
(1)《中北学院2020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教学情况申报表》或者《中北学院2020年度申报中级职务人员教学情况申报表》(从OA系统下载打印,电子版本要为word格式,如填报信息没有显示完整,请在下载的表格中补充修改)。
(2)《中北学院2020年度申报高、中级职务人员教学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
(3)《教学业绩手册(2017-2019)》(思政系列不需要提供)。
(4)任现职以来有关教学的“教学获奖情况”和“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或参加教改项目情况”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它教学材料(教学周历、教学大纲、试卷分析和成绩记载表、2017-2019年承担教学任务的教案或讲稿等)。
(6)《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标准(试行)》中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科研审核
(一)送审成果要求
申报科研审核的所有成果(含论文、论著、项目、获奖及其他),均须为申报者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如2014年6月晋升副教授职务人员申报2020年的教授职务,成果从2014年1月1日起算)至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出版或完成的科研成果。
(二)科研审核程序
个人向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科研成果申报表》(从OA系统下载打印,电子版本要为word格式,如填报信息没有显示,请在下载的表格中补充完整);
(2)与《科研成果申报表》一致的科研成果原件或证明材料;
(3)《中北学院2020年度申报高、中级职务人员科研成果审核汇总表》(附件1)
申报人员材料准备和填写要求以及申报人员所在系科或部门审核工作要求见《中北学院2020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科研成果申报和审核工作要求》(附件3),申报中级职务人员的参照该要求。
系科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报送至系科,由系科人事秘书初审,教务处进行终审;部门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初审,教务处终审。
四、单位材料审核及材料报送
各单位初审材料报送时间节点是6月5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材料审核前,各单位需要电话和教务处提前预约。
1、申报教学材料请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徐昊恩,联系电话:0511-88150063,地点:丹阳校区正德楼201室);教学工作量审核(联系人:丁云昊,联系电话:88150066,地点:丹阳校区正德楼207);
2、申报科研材料请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黄辰,联系电话:0511-88150067 ,地点:丹阳校区正德楼209室)。
五、教学科研审核公示和工作要求
1.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最终审核结果须在申报人员所属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2.为确保教学、科研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通知申报人员在科研审核期间做好接受随时咨询的准备(不需在审核现场),配合审核过程中相关情况的核实确认。
3.教学、科研审核工作,事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此项工作。
4.各单位审核汇总后,于6月10日前将相关表格(加盖公章)报送至组织人事处。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271453192@qq.com。
联系人:唐邢晓雪、石中花,联系电话:0511-88150084,地点:丹阳校区正德楼339。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20年5月28日
附件:
1.中北学院2020年度申报高、中级职务人员科研成果审核汇总表
2. 中北学院2020年度申报高、中级职务人员教学申报情况汇总表
3. 中北学院2020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科研成果申报和审核工作要求
附件:关于做好中北学院2020年度申报高、中级职务人员教学科研审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