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中共镇江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镇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各学段“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镇教工委发〔2020〕8号)要求,现组织2020年度镇江市 “十佳教师”评选活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高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5年以上的一线教育工作者(高校县处级以上领导不得参评),近几年已获得市“十佳”教师称号的教师不予以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师德高尚,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培育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三)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四)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在教育管理、教育科研、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突出。具备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近3年主持过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或作为核心组成员参与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在市级及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独立出版过具有学术价值的著作(不含教案、试题、论文集等)。
(五)近5年教育教学工作量饱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学生测评满意率不低于90%,须有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表彰。对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具有特别感人的事迹,具有广泛的社会认可度,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对于在疫情防控、线上教学方面有特殊表现的教师,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具体要求
1.5月20日前,各系(部门)按照评选条件,推荐人选。
2.被推荐人填写①《镇江市各学段“十佳教师”申报表》(附件2)、②《镇江市 “十佳教师”推荐人选名册》(附件3)、③被推荐人事迹材料一份、④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按照申报表填写的内容顺序装订成册)、⑤提供1份知网查询结果。
3.填写要求:申报表(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3份),被推荐人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用A4纸打印一份,一级标题为2号华文中宋,单位、姓名为3号楷体,正文为3号仿宋,二级标题为3号黑体,行间距固定值31磅)。
上述材料于5月20日前报组织人事处,电子文档(申报表、推荐人选名册、事迹材料等)发至电子信箱271453192@qq.com。
联系人:唐邢晓雪,联系电话:0511-88150084,正德楼339室。
附件:1.《中共镇江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镇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各学段“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2.镇江市各学段“十佳教师”申报表
3.镇江市 “十佳教师”推荐人选名册
4.2020年“十佳教师”推荐说明
组织人事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