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科: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进一步推动全省大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我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
2、申报名额: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我院可申报4名省优秀毕业生。
3、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主要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具体由系科规定。在本科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4、 推荐要求:
省级“优秀毕业生”应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在院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2)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异;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4)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5)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曾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②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③在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项。
5、推荐程序:
各系科限推荐1名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优秀毕业生”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兼报,但不可兼评。候选人提名须经其所在系科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系应将推选名单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在4月20日下午4点之前,将申报材料报学工处,之后经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6、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表一份(需打印稿和电子稿,主要事迹以第三人称填写,着重个人典型,学校意见一栏不需要填写);(超出一页请正反打印),个人推荐表表样见附件1
(2)个人申请书一份(需打印稿和电子稿,1500字左右);
(3)个人历年成绩单和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复印件(或清晰照片打印件)(论文须附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如是用稿通知需附复印件及论文;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或学生科学基金等须单独出具证明,证明含项目名称,是否主持人,是否已结项等信息);
(4)系科申报汇总表(需打印稿和电子稿,附件2);
(5)网站公示截图材料(党总支副书记签字);
(6)推荐人个人生活照原图2张。
请在4月20日下午4点前,所有电子材料打包以系科为单位发送至辅导员处,纸质材料(获奖证书等请按照汇总表上顺序进行排序)交辅导员办公室。
本项工作影响面广,意义重大,请各系部积极酝酿,认真推选,严格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推荐申报,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非常感谢各系科的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供稿:学工处
审核:祁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