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本科人才培养厚生计划(访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18级在籍学生本科人才培养厚生计划(访学)申请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从学院2018年级本科生中遴选部分优秀学生,于大二年级到南京师范大学相关学院,委托南京师范大学(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培养方案)培养,培养期为一学年。
2019年选择合作培养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法学、金融学、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生物技术和环境工程。每个专业1-2人,最多不超过3人。
学院根据专业发展情况确定当年度合作培养专业,每年选拔20名左右优秀本科生委托南京师范大学进行联合培养。选拔总人数及各专业人数根据学院与南京师范大学相关学院协商结果确定。
二、申请条件及遴选方式
(一)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系科提出书面申请:
1.思想道德品质优良,上进心强,身体状况良好;
2.第一学年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在80分以上(含);
3.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在前10%。
(二) 遴选方式
1.直接选拔:人文社科类和理工科类专业,高考录取排名学院前2名且符合申请条件者;
2.综合选拨:直接选拔人选不足拟选拔人数时采用综合选拔方法。具体方法如下:按高考录取成绩(占比40%)和大一年级课程平均成绩(占比60%)计算综合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序,择优确定。
(1)高考成绩(40%)。考虑到不同省份考生高考科目和分数的差异,按学生实际入学总分占所在省份高考总分中的比例乘以100算出数值。
(2)课程平均成绩(60%)。第一学年学生修读的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
3.选拔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南京师范大学。
三、 时间安排
6月28日前 有意愿申请的学生将填写好的《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厚生计划(访学)申请审批表》(附件一)交至各系部教务秘书处;
7月1日前 各系部教务秘书将汇总好的《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厚生计划(访学)申请审批表》(附件一)、《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厚生计划(访学)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二)(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评估与研究中心茅倩老师处;
7月10日前 学工处完成申请学生所在专业的综合测评认定工作,对申请人员排序后进行公示;
7月15日前 学生综合测评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根据申请及选拔条件,确定2018级厚生计划的学生名单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
7月20日前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后,将2018级厚生计划的最终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8月,教务处将公示后无异议的2018级厚生计划的学生名单,报送至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
附件一: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厚生计划(访学)申请审批表
附件二: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厚生计划(访学)申请情况汇总表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2019年6月24日
附件一: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厚生计划(访学)申请审批表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入学年份 | 所在系科 | 所学专业 | ||||||
高考成绩/高考满分 | 高考省份 | |||||||
申请厚生计划(访学)理由: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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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在系科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
学院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
说明:此表由学生填写,学院汇总,留存待查。
附件二: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厚生计划(访学)申请情况汇总表
姓名 | 学号 | 系科 | 专业 | 高考成绩/高考满分 | 高考省份 | 备注 |
说明:此表由系科填写,学院汇总,留存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