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学生进行自我总结、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过程,是激励和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学生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为引导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服务社会、奉献青春、全面提高素质能力,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由各二级学院制定最新的《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并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严格遵守测评工作程序,确保综合素质测评公正、准确。
二、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综合素质测评动员工作,指导学生认真填写《附件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明细表》和《附件2: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分表》,纸质稿交至学院存档。(注:课程成绩以教务系统中的为准;附件1和附件2模板供参考,学院可结合细则进行适当调整)
三、各二级学院必须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误后填写《附件3: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汇总表须包括全部班级),于9月28上午11:00前将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电子稿(每个文件名要清晰标注六位数班级号+专业,例:811901汉语言文学)打包发送至思政科邮箱zbxyszk@163.com,汇总表纸质稿盖章后交至思政教育科(起凤楼319)存档备案。
四、二级学院公示后上交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将作为学生评奖评优依据且不得进行修改,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仔细审核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
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19日
附件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xx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明细表(供参考)
附件2: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xx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计分表(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