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科: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经研究,决定在学院开展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遴选、参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参赛旨在激发我院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学子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引导学院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遴选及参赛工作由学院“创新创业办公室(筹建)”、教务处、学工处(团委)主办,各系科协办。
本项工作设立组委会,由分管教学工作和分管学生的院领导担任主任,教务处、学工处(团委)负责人作为组委会成员,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需提交完整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系组建团队(跨系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系科)。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以3人为宜。参赛团队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本次遴选分为高教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开展。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五、高教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鼓励报初创组和成长组项目。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 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学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 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学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学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6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
六、高教赛道参赛项目组队数量
请各系科至少组织大一、大二每个专业(团支部)报送创意组2支,至少组织大三每个专业(团支部)报送创意组1支,各系科至少组织报送初创组1支,成长组不作最低要求(若专业申报初创组和成长组1支,创意组可少报1支)。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系科要组织做好项目推荐工作。系科组织参赛的数量及最后推荐参加省赛和获奖的情况,将作为系科教学工作考核和红旗团委评比的重要依据。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一)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学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二).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学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项目组队数量
请各系科至少组织报送公益组7支(经管系10支,音乐系3支),可选报商业组1-2支,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系科要组织做好项目推荐工作。系科组织参赛的数量及最后推荐参加省赛和获奖的情况,将作为系科教学工作考核和红旗团委评比的重要依据。
九、遴选安排及参赛安排
(一)报名审核(6月30日—7月4日)。学院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cn)或国赛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并报送材料到系科。(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学生操作手册)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4日。
(二)系科推荐(7月5日—7月6日)。
各系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选,推荐1-2支优秀团队,参加院级遴选。参赛项目电子稿7月6日前发给教务处徐老师,纸质稿交至正德楼201室。
(三)学院遴选参加省赛(7月7日-7月9日前)。
7月7日开始,学院组委会参照全国决赛评审规则,开展学院决赛,分为高教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开展评比遴选,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十、奖励政策
(一)参赛奖励政策。
前期已获得大创项目立项的院级项目,现通过遴选推荐参加省赛的,参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予以经费支持与奖励。参与本次大赛的项目团队,下一年度申报大创项目的,将予以优先立项。
(二)创业扶持政策。
参赛项目将在学院创业街区项目审核中,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入驻权。
(三)跟踪服务。
获省级奖、项目已落地的,学院将帮助该项目对接团市委获取创业政策和资金扶持。
十一、参赛工作的宣传发动
各系科要认真做本系大赛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参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在校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十二、组委会联系方式
QQ群:787832252,请每个系科指定1名老师加入该群,指定每个班级1名学生干部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组委会联系人:
教务处:徐昊恩老师,联系电话:18652018202;夏阳老师,联系电话:15850467958。
学工处(团委):钱老师,联系电话:18851271668;孙老师,联系电话:18852838051。
创新创业办公室(筹建)
教务处、学工处(团委)
2020年6月30日
【中北学院 新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