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科分团委:
团支部“推优”工作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根据党委“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的要求,请各系部重视推优结果公示环节,各分团委书记精心组织本分团委推优工作,做好指导工作(具体细则请参看附件1)。
“推优”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起至2020年5月16日止。
推优要求:
1、本次推优对象须向全班所有团员进行个人情况汇报,就大学期间参加党的理论学习、自身专业学习、担任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大学期间获奖情况等5个方面进行汇报,时间不少于3分钟(疫情期间相关活动可以线上开展)。
2、推优大会须有两名正式党员参加方可举行,推优大会结束后,需在推优表上签署名字。
另:此次各系科分团委提名将设人数限制,详见附件2。
3、请各系分团委在5月16下午18点前将审核完毕的《xx系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名单汇总表》和《团组织推优审核表》电子稿及纸质稿各一份上报院团委,纸质稿由分团委书记签字并盖系科公章,院团委审核并盖章。
4、经院团委审核合格后的名单将返回各系科,请各系科及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5、《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由各系分团委保存,选票由各团支部保存。
6、此次推优的对象,如上半年获“校优秀团员”称号的,可不进行个人汇报和投票(视为全票通过)。
请各系科分团委书记将条例及审核表要求传达给各位班主任,依据条例认真指导班主任完成推优工作,推优选票请于5月13日下午16:30前到起凤楼406领取。相关事宜,请与院团委组织部联系。
共青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