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人文学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人文学院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已结束。申报结果详见附表。国家奖学金我院拟申报1位同学。
戴秋婷 人文学院 2021级 81210407
现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6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地点:崇文楼204,联系电话:0511-88150719。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人文学院
二○二三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