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科:
根据《关于下达 2020年秋季高等教育国家资助名额及经费指标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各系科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分2300、3300、4300元三档发放(可以3300元档为主),各系科已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定结束,资助人数和发放金额应与各系(部)指标相一致。资助经费分秋、春两学期发放。各系科指标分配详见(附件1)
(四)评审程序
①个人申请→②班级评议→③班主任或辅导员推荐→④学生填写《2020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⑤辅导员审核→⑥系科党总支副书记审核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系科公章(截止时间11月13日如发现有误,评奖名额不再后补)
→⑦报院学工处组织评审→⑧学院审核并公示→⑨各系部将审核公示后的名单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⑩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注意事项
1.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一式一份):①《2020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②《2020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
(2)电子材料:①《2020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表格电子表格请发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zbxyglk@163.com。
2.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13日下午4点前将所有纸质材料送至起风楼307戎叶收(超过报送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材料中涉及签名均须手写。
①申请表中的“院系评审意见”栏由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签字并加盖系科公章;
②《汇总表》(副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系科公章)。
二、相关说明
1、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均为必填项。
2、“申请理由”栏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150至200字(限200字以内)。
3、表格必须体现学院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各系(部)党总支副书记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4.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各系(部)报送的申请材料请按照学院下发名额指标审核上报,不可随意增加、删减名额。
5、对于《申请审批申报表》,网上申报信息、辅证材料等粗糙、缺少或格式不符合要求的申报者,教育厅将予以退回,名额不予替补,并在下一年度核减相关系(部)奖助学金申报指标。相关责任由系(部)自行承担。
三、工作要求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各系(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全体学生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要认真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自强自立,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报效祖国、回报社会。
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班主任对学生的了解是基础,各系(部)辅导员老师把关是关键。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等情况,认真做好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的教育与引导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切实用于学生的学习和日常生活所需。
各系(部)要以此次国家助学金评定发放为契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 、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让全校学生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与温暖,自觉形成励志、感恩、回报、奉献的思想和行动。
中北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