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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PU平台实践学时 认定补充说明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PU平台实践学时

认定补充说明

一、申请类:

1. 第二课堂成绩分为思想教育类、社会实践类、志愿服务类、文体竞赛类、创新创业类、技能培训类及校园文化活动类等7大类。其中,思想教育类和校园文化类学时不得少于60学时,社会实践类不得少于45学时,志愿服务类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

① 参加签到签退的活动也属于校园文化类;

② 志愿服务类中【项目1】参加校外志愿服务:校内及校外的志愿服务均可申请学时认定;

③ 校园文化活动类中【项目1】参加公共艺术选修课:参加艺术类相关选修课均可申请学时认定;

④ 校园文化类【项目1】各类活动获奖:可申请先进个人类荣誉;

⑤ 思想教育类【项目2】荣誉表彰:可申请学习优秀奖和学习先进奖(等同学习进步奖)。

2. 全国(及以上)奖项一定要是国家认证的权威的组织举办才可以,例如全国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健康知识生活竞赛此类在微信公众号上答题的都不算学时。

3. 申请类学分若学分发放错误、被删除均可重新申请学时认定。

 

 

二、活动类:

1. 学生作为观众参加班级、系科、社团组织的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可获得1学时/次;参加一次学院组织的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可获得2学时/次;参加一次学校及以上组织的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可获得4学时/次。

2. 青年大学习、大扫除、查寝、院级系科学生组织例会或部门日常工作等均不可作为申请PU的条件

3. 参加班会计1实践学时/次,参加主题班会、主题团日活动、主题党日活动计2实践学时/次

4. 诚信度:若PU平台出现问题,造成无故未签到以及其他影响诚信度的情况,如不影响正常报名活动就没关系,若被诚信系统惩罚可上报说明情况,等待学院处理。

5. 院级校园文化活动,无特殊情况,要求必须是院级组织设置签到,系科或班级设定的签到将不被承认。

6. 学分与积分:第二课堂成绩在第七学期进行结算,大一至大三学年累计获得200实践学时,《大学生素质拓展实践》课程成绩记为合格;获得201-250实践学时成绩记为中等,获得251-300实践学时成绩记为良好,获得300以上实践学时,成绩记为优秀,累计获得实践学时不满200,成绩记为不合格。活动完结后,发放实践学时即可,而积分对应的是PU平台上提供实物奖品可用积分兑换,不用做课程考核需要。



关于下发《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1)(1)

PU可以申请的项目



  • 更新时间

    2021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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