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人文系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二○二○年十二月修订)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南京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意见(修订)》,结合中北学院的具体情况加以细化,以期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实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思想品德测评主要评价学生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日常行为;专业学习测评主要评价学生的专业培养计划的课程成绩;综合素质测评主要评价学生在创意创新创业、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的表现和能力。
第三条 综合测评得分由思想品德测评得分、专业学习测评得分、综合素质测评得分三部分内容组成,其中思想品德测评得分占比10%、专业学习测评得分占比75%,综合素质测评得分占比15%。综合测评总分共计100分,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第四条 综合测评的成绩,将作为选拔优秀人才、“三好学生”评比、奖学金评定、学期(年)综合评定和毕业生推荐等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 实施综合测评必须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思想品德测评
第六条 思想品德评测分由基本分和加减分组成,基本分为80分。(满分为100分)
第七条 加减分因素
加分:
序号 | 项目 | 加分 | 备注 |
1 | 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残助困等先进事迹且由系科及以上通报表彰 | 10分 | (1)本加分项由系科认定小组认定的书面材料为凭证。 (2)无偿献血项以献血证上献血日期为证明,不重复加分。 (3)十佳班级、先进班级等不在此项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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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参与无偿献血 | 5分 | |
3 | 评为系科及以上先进典型并进行先进事迹宣讲报告 | 10分 | |
4 | 积极参加班级各项活动,为建立良好的班风、学风做出贡献 | 酌情1-5分 | |
5 | 系科认定的其他加分适用条件与标准 |
减分:
序号 | 项目 | 减分 | 备注 | |
1 | 违法、违规、违纪,受到各类批评和处分 | 系通报批评 | 10分/次 | (1)本减分项由系科认定小组认定的书面材料为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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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警告及严重警告处分 | 20/次 | |||
记过及以上 | 30分/次 | |||
2 | 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班级活动及院、系所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例如青年大学习,学习强国等) |
1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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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课程考勤情况 | 无故旷课 | 10分/次 | |
4 |
违反宿舍管理规定 | 迟归 | 5分/次 | |
不归 | 20分/次 | |||
使用违规电器 | 20分/次 | |||
5 | 恶意欠费,不承担获得助学贷款及助学金相应义务 | 5分 | ||
6 | 言行在班级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 酌情1-10分 | ||
7 | 系科认定的其他减分适用条件与标准 |
专业学习测评
第八条 学习成绩由教务系统产生的成绩为依据,包括学生该学期内所修的通识教育必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网课)、系科平台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自主发展课程等。其中,等级制成绩按照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50分计。专业学习成绩分为所修课程的算术平均值,即:专业分=(∑所修课程分)/课程数。
综合素质测评
第九条 综合素质成绩不设基本分,各项加分总分以15分封顶,具体加分细则详见下表
项目 | 子项目 | 等级 | 奖项 | 加分 | 备注 | |
1、主持各级各类创意、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并顺利结项(大学生创意项目) | 省部级
| 主持人 | 8 | (1)项目必须为各级认定的立项项目,并顺利结项。 (2)团体奖项3人以下按照标准加分,3至5人按照标准的75%加分,5人以上按照标准的一半加分 (4)获奖级别以获奖证书落款单位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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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 | 6 | |||||
校市级 | 主持人 | 4 | ||||
参加人员 | 3 | |||||
院、区县级 | 主持人 | 3 | ||||
参加人员 | 2 | |||||
2、专业竞赛获奖加分 | 一类 | 特等奖 | 10 | (1)专业竞赛具体奖项参照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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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 9 | |||||
二等奖 | 8 | |||||
三等奖 | 7 | |||||
优秀、鼓励奖 | 6 | |||||
二类 | 特等奖 | 8 | ||||
一等奖 | 7 | |||||
二等奖 | 6 | |||||
三等奖 | 5 | |||||
优秀、鼓励奖 | 4 | |||||
三类 | 特等奖 | 6 | ||||
一等奖 | 5 | |||||
二等奖 | 4 | |||||
三等奖 | 3 | |||||
优秀、鼓励奖 | 2 | |||||
3、文章发表 | 学术文章 | 核心期刊 | 10 |
(2)通讯报道类别参照附件二《媒体等级及分类索引》报纸类、网站类。 | ||
省级及以上非核心期刊 | 4 | |||||
非学术性文章及通讯报道(社会实践报道除外) | 国家级 | 5 | ||||
省级 | 3 | |||||
地市级 | 1.5 | |||||
院级、区县级 | 1 | |||||
4、学习技能 | 英语(日语N2参考六级) | 六级优秀(≥603.5) | 2 |
(2)社会资格认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证书为准。 (3)驾照、普通话证、书法类、乐器类等考级证书不加分。 | ||
四级优秀(≥603.5)、通过六级(≥425) | 1 | |||||
中级口译 | (笔试、口试)合格 | 1 | ||||
雅思 | 7分及以上 | 3 | ||||
6.5分 | 2 | |||||
6分 | 1 | |||||
托福 | 110分及以上 | 3 | ||||
100分 | 2 | |||||
90分 | 1 | |||||
计算机考试 | 过三级 | 3 | ||||
过二级 | 2 | |||||
文科一级优秀 | 1 | |||||
专业学习成绩与排名 | 比上一学期上升10名及以上(按专业) | 1 | ||||
保持班级前5名 | 1 | |||||
一学期学习成绩全部合格 | 1 | |||||
通过外语类、管理类、司法类等社会资格认定 | 省级以上(含省级) | 2 | ||||
市级 | 1 | |||||
教师资格证 | 面试 | 3 | ||||
笔试 | 1 | |||||
5、各类集体获奖表彰 | 省部级 | 核心成员 | 6 | (1)校级集体活动包括:十佳班级、红旗团支部、十佳百优班级、特色团支部、新苗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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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员 | 4 | |||||
班级成员 | 1 | |||||
校市级 | 核心成员 | 5 | ||||
其他成员 | 3 | |||||
班级成员 | 1 | |||||
院、区县级 | 核心成员 | 4 | ||||
其他成员 | 2 | |||||
班级成员 | 1 | |||||
6、各类个人获奖表彰 | 省部级 | 4 | (1)各类优秀党员按优秀团干的1.5倍加分。 (2)军训先进个人原则上只加一次分。 (3)学校、学院各类奖、助学金均不计入加分项目。如:校、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先进个人等。 (4)其他类个人获奖表彰由系科认定小组认定,例如疫情防控先进个人。 (5)获奖级别以获奖证书落款单位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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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市级 | 优秀团干 | 2 | ||||
优秀团员 | 1 | |||||
其他 | 1 | |||||
院、区县级 | 优秀团支部书记 | 2 | ||||
优秀团干、军训先进个人 | 1 | |||||
优秀团员 | 0.5 | |||||
其他 | 0.5 | |||||
1、社会工作 | 院团委学生副书记及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 4 | (1)院学生组织包括:学生会、新媒体、自管会、国协、职协、招助、心站、广播站、喜马拉雅电台、党工部、院红十字会、全媒体。(青协降级按院学生下属部门算分;青马班不算院学生组织,不加分;院红十字会由于人员名单未确定,本学期不加分) (5)学生干部考核为优秀的同学,加分上浮50%。 (6)社团干部与在院、系科学生组织干部不累计加分,取较高分。 | |||
院团委部门及院学生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人、系科分团委学生副书记、系科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 | 3 | |||||
系科分团委委员、系学生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人、班级班长、团支书、学委、班助、社团社长、社团团支书 | 2
| |||||
院/系学生组织各部门干事、班级团支委、班委、社团副社长、社团团支委 | 1 | |||||
2、社会实践 | 暑期、寒假社会实践获奖 | 校市级 | 一等奖 | 5 | (1)小分队负责人按小分队所获奖项加分,其他成员加分减半。小分队人员名单一律按小分队总结材料中名单为准,由小组内部认定。 (2)个人参加不同的小分队,可根据各小分队获奖情况累计加分,加分不超过5分。 (3)区县级按照院级获奖加分(丹阳市属于县级市)。 | |
二等奖 | 4 | |||||
三等奖 | 3 | |||||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2 | |||||
1 | ||||||
院、区县级 | 一等奖 | 4 | ||||
二等奖 | 3 | |||||
三等奖 | 2 | |||||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1.5 | |||||
经过核准参加社会实践并材料齐全,成绩合格 | 1 | |||||
社会实践类通讯报道 | 国家级 | 5 | (1)发表与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社会实践相关内容的报道均可参加此项加分。 (2)该加分项,所有成员按标准统一加分。 (3)具体参照附件二《媒体等级及分类索引》。 | |||
省级 | 3 | |||||
地市级 | 1.5 | |||||
区县级 | 1 | |||||
志愿服务 | 参加志愿服务一种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 2 | (1)志愿服务加分以志愿者证为凭证。 (2)志愿服务种类和志愿总时长可累计加分。 | |||
一学期内志愿总时长超过20小时 | 2 | |||||
参加文化类各级获奖 | 国家级 | 一等奖 | 5 | (1)没有设置名次的比赛,如十佳歌手大赛,则统一按一等奖加分;以名次计的奖项:校级前8名按0.2分递减,院级按前六名0.1递减;个人单项奖按照优秀、鼓励奖加分。 (2)“院长杯”足球和篮球比赛参赛人员加参与分0.5分,奖项另加分;代表系科参加院运动会项目和院运动会方阵可加参与分0.2分,项目可累计加分,奖项另加分。 (4)主持类活动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注明主持了哪场活动) (5)线上竞赛原则上不加分:江苏省LASCAT笔译大赛、“普译奖”全国大学生翻译(初赛不做考评);全国高校传统文化知识竞赛;全国大学生组织管理能力大赛;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环保知识竞赛;艾滋病、防汛抗旱等竞赛。 (6)获奖级别以获奖证书落款单位作为依据。 | ||
二等奖 | 4 | |||||
三等奖 | 3 | |||||
优秀、鼓励奖 | 2.5 | |||||
省部级 | 一等奖 | 4 | ||||
二等奖 | 3 | |||||
三等奖 | 2 | |||||
优秀、鼓励奖 | 1.5 | |||||
校市级 | 一等奖 | 3 | ||||
二等奖 | 2 | |||||
三等奖 | 1.5 | |||||
优秀、鼓励奖 | 1 | |||||
院、区县级 | 一等奖 | 2 | ||||
二等奖 | 1.5 | |||||
三等奖 | 1 | |||||
优秀、鼓励奖 | 0.8 | |||||
系科 | 一等奖 | 1.5 | ||||
二等奖 | 1 | |||||
三等奖 | 0.8 | |||||
优秀、鼓励奖 | 0.5 | |||||
大型晚会、活动主持 | 院级 | 1 | ||||
系科(人文系) | 0.6 | |||||
四、宿舍管理 | 一学期无任何违规违纪,宿舍每人加0.5分; | |||||
获院十佳文明寝室称号、学习型宿舍,宿舍每人加2分。 | ||||||
五 | 系科认定的其他加分适用条件与标准。 |
(最终解释权归人文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组织领导和实施办法
第十条 学生综合测评加分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院认定小组认定。
第十一条 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由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领导并组织负责全面实施。各班要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主持,班长、团支书、学生代表(奇数人数)组成的综合测评小组,由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的评分工作。
第十二条 为了搞好综合测评原始材料的搜集、整理,积极建立健全学生平时表现的考核、管理制度,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分工负责搜集、记录学生平时表现的原始材料,并装入学生平时表现档案。
第十三条 每次评估开始时,在全体学生中进行一次动员,讲明测评意义、测评方法等等,切实让每一位学生端正测评态度,教育学生正确评价自己、评价别人,实事求是,一分为二,使测评结果能真实地反映学生实际。
第十四条 测评工作程序
1.个人总结:学生应对本人表现写一份书面总结。基本内容为: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心得体会及努力方向。
2.班级鉴定:对每位学生的表现及个人总结进行评议,将小组评议意见填入《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计分表》中,由测评小组讨论并写出班级评语,交班主任审定后,填入班级考核小组意见栏内。
3.评分:由各班成立的测评小组根据学生平时表现档案记载及班组鉴定意见,依据条例进行评分。并填写好《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计分表》。
4.审核:各系科负责审核各班的《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汇总表》,并根据实际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测评结果进行调整,审核后在全系公布,并一式两份保存。同时,各系科将填写完备的《计分表》加盖系科公章,交学工处备案。
附 则
第十五条 关于学生干部加分的说明:学生干部考核为优秀的同学,加分上浮50%;
第十六条 本办法中的奖励加分、扣分条件只适用一次。
第十七条 校级学生干部的工作绩效由校级管理部门鉴定;院级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等的工作绩效由院团委鉴定;系级学生干部的工作绩效由院团委、系科分团委鉴定;班级干部的工作绩效由院团委、系科分团委和班主任鉴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北学院人文系负责解释。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人文系
二○二○年十二月
附件一: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科竞赛分级目录
一、一类
A类: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
B类:“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美术作品展等。
二、二类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竞赛模拟电子系统设计专题邀请赛(TI 杯)、“珠江杯”全国大学生基本功大赛、Jessup 国际模拟法庭竞赛、“外研社杯”挑战赛(写作、阅读)、“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专业美术/设计作品展、竞赛、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全国各单项运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和一类 A 竞赛的省级赛等。
三、三类
江苏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江苏省创益项目大赛、“用友杯”全国大学生沙盘模拟经营大赛、中国 MPAcc 学生案例大赛、IMA 管理会计案例大赛、全国大学生“新道杯”沙盘模拟经营大赛、全国高校模拟集体谈判大赛、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比赛、“律苑星辉”江苏省高校法律人风采大赛、红十字国际人道法(IHL)模拟法庭比赛、江苏省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卡西欧杯”全国法语演讲比赛、全国高校俄语大赛、“21 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全国口译大赛(英语)、多语种全国口译大赛、全国高校法语演讲比赛、日本語作文大赛、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展演、国外美术/设计专业展览、竞赛、专业美术/设计作品展、竞赛、专业书法作品展、竞赛、专业摄影作品展、竞赛、中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学院奖”、大学生原创影片大赛、江苏省校园微喜剧大赛、江苏省网络短片大赛、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各省级广播电视机构举办的全国性主持人大赛、长三角大学生微电影节、全国大学生演讲大赛、齐越朗诵艺术节暨全国大学生朗诵大赛、北京大学生电影节、北京大学生电视节、中央电视台主持人大赛、夏青杯全国朗诵大赛、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国大学生主持人大赛、中国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中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奖、“求是杯”全国公共管理案例分析大赛和一类 B、二类(全国性)竞赛的省级赛、分区赛等。
附件二:
媒体等级及分类索引
一、报纸类
A类(国家级):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参考消息、环球时报、解放日报、中国青年报、经济日报、中国经济导报、法制日报,等。
B类(省级):(江苏省)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现代快报、江苏法制报、江苏经济报、江苏农业科技报、江苏广播电视报、江苏电力报、江苏工人报、大众证券报;(非江苏省)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新民晚报、新民晨报、钱江晚报、楚天都市报、齐鲁晚报、华西都市报、华商报、大公报、文汇报,等。
C类(地市级):南京日报、南京晨报、金陵晚报、江苏商报、东方卫报、今日商报、苏州日报、姑苏晚报、江南时报、江海晚报、大众证券报、盐阜大众报、淮安日报、镇江日报、京江晚报、扬州日报、扬州时报、泰州日报、泰州晚报、盐城晚报、常州日报、连云港日报、连云港苍梧晚报、徐州日报、都市晨报、彭城晚报、苏州城市商报、无锡商报、南通日报、无锡新周刊、宿迁日报、淮海晚报、苏州广播电视报,等。
D类(区县级):江阴日报、武进日报、常熟日报、太仓日报、金坛日报、宜兴日报、昆山日报、如东快报、丹阳日报、建湖日报、靖江日报、东台日报、吴江日报、海门日报,等。
二、电视类
A类(国家级):中央电视台、中国网络电视台。
B类(省级):江苏卫视、江苏网络电视台、湖南卫视、浙江卫视、东方卫视、安徽卫视、北京卫视、广东卫视、凤凰卫视,等。
C类(地市级):南京电视台、苏州电视台、无锡电视台、常州电视台、南通电视台、镇江电视台、扬州电视台、盐城电视台、泰州电视台、徐州电视台、宿迁电视台、淮安电视台、连云港电视台、深圳卫视,等。
D类(区县级):江阴电视台、张家港电视台、常熟电视台、兴化电视台、太仓电视台、昆山电视台、丹阳电视台、盱眙电视台、洪泽电视台、宜兴电视台、启东电视台、海门电视台、溧阳电视台、如东电视台、海安电视台、如皋电视台、姜堰电视台,等。
三、广播类
A类(国家级):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
B类(省级):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江苏交通广播网、江苏旅游台、江苏文艺台,等。
C类(地市级):南京人民广播电台(包括交通台、经济台、音乐台和新闻台)、苏州人民广播电台、无锡人民广播电台、扬州人民广播电台、南通人民广播电台、徐州人民广播电台、连云港人民广播电台、泰州人民广播电台、盐城人民广播电台、宿迁人民广播电台、淮安人民广播电台,等。
D类(区县级):栖霞区广播电台、雨花台区人民广播电台、江宁区人民广播电台、海安人民广播电台,等。
四、网站类
A类(国家级):人民网、光明网、央视网、中青网、新华网、中国日报网、中国广播网、中国经济网、国际在线、中国新闻网,等。
B类(省级):(省内)新华报业网、扬子在线、中国江苏网、江苏文明网;(省外)凤凰网、千龙网、东方网、红网、大众网、南方网、浙江在线、大河网、荆楚网、齐鲁网,等。
C类(地市级):龙虎网、南京报业网、苏州新闻网、南通网、淮海网、中国常州网、泰州网、扬州网、徐州网,等。
D类(区县级):南京市鼓楼区门户网站、玄武区门户网站、六合区政府网站、浦口区政府网站、高淳县政府网站、南通市通州区政府网、宜兴市政府网站、扬州扬中区政府网站、丹阳政府网站、张家港政府网站、常熟政府网站、苏州吴江区政府网站、昆山政府网、如东县县政府网站、姜堰市政府网站、宝应县政府网站、徐州沛县政府网站、高邮市政府网站、盐城亭湖区政府网站、建湖县政府网、射阳县政府网站、东台市政府网站、大丰市政府网站、泗阳县政府网、泗洪县政府网、赣榆县政府网站、灌南县政府网站,等。
五、微博类
A类(国家级):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新华视点、中国新闻周刊,等;
B类(省级):扬子晚报、现代快报、微博江苏、江苏卫视、江苏广播、江苏新闻、江苏交通广播网、937江苏新闻广播、北京发布、上海发布,等。
C类(地市级):南京发布、金陵晚报、南京路况直播、南京价格监测、东方卫报、苏州日报、南通发布、苏州发布、微常州、无锡发布,等。
D类(区县级):江宁公安在线、浦口发布、栖霞视点、下关微讯、金陵微雨花、南京鼓楼区门户网站、玄武发布、苏州姑苏发布、昆山市行政中心、青春邀约、青春邳州、武进在线、活力青春—青春金坛的微博、青春常熟,等。
附件二: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明细计分表_29140附件二: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明细计分表
附件一: 南师大中北学院综测汇总表(存档用)_62965附件一: 南师大中北学院综测汇总表(存档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