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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论教育》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研究与阐释,教育部决定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428号,附件1)予以转发,并将学院内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重点

深入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全面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所描绘的教育强国战略图景,以及明确教育强国建设的科学规律。将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论教育》相结合,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和战略属性,加强对教育强国的科学内涵、教育强国建设中重大关系的正确处理,以及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战略任务的研究,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本项目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开放,申报人需在编在岗教师。申报人应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围绕项目研究重点深化研究阐释,务求产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成果要求

申报人需提交至少两项研究成果(原则上申报人为第一作者,且成果发表时间应在通知发布后)。成果形式包括理论文章、咨政报告、学术著作等。理论文章应主要刊载于中央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或重要网络媒体;咨政报告需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需提供脱密证明);学术著作若未正式出版,可提交完整书稿。


四、资助方式

教育部将按程序对申请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择优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五、校内申报工作安排

1.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 申报人在申报系统注册用户后,请各二级单位及时与科研与社会合作处联系,以完成注册用户的审批事宜。各申报人应认真阅读项目的申报通知,并按照申报系统内《申请项目填报》的要求填写申报内容。


3. 本次项目申报将由各二级单位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学校不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所有申报人需于20256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各单位须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把关,并将“二级学院(部门)专家评审组织情况及意见汇总”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交至正德楼333办公室。


4. 各二级单位应认真组织本次相关项目的申报论证评审工作,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联系人:徐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511-88150073

 

 

 科研与社会合作处

2024116



附件1:教社科厅函〔2024〕28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 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 阅读量

  • 供稿

    科研与社会合作处

  • 文字

    黄辰

  • 编审

    顾中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