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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及学院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开展2023年立项省级和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范围

2023年立项的省级和院级大创项目。

二、验收方式和要求

1.省级大创项目

结项验收由教务处负责组织。采用学生现场PPT答辩、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答辩时间拟定于1023日(周三)14:00开始,具体分组情况另行通知,所有2023年省级大创项目组成员和指导老师均需参加。

各项目组在进行汇报时重点汇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完成情况和研究成果,应展示项目立项时的研究内容、预期成果和结项时实际开展的研究工作、研究成果的对照表,明确是否按照申报书规定开展工作、是否完成预期任务和获得预期成果。项目组评审答辩应由项目主持人完成,项目组其他成员和指导教师补充。每个项目答辩评审设8分钟时限(PPT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答辩3分钟)。

2.院级大创项目

结项验收由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具体验收方式和要求参照省级大创项目。请各二级学院于1021日前完成结项考核,并将结项结果汇总表、项目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院级项目进行材料抽检。

请各二级学院于109日前将本学院结项答辩的时间、地点、验收专家名单报送至教务处。各二级学院需组织各专业认真开展项目验收,把验收工作作为二级学院重要的科研活动;教务处对考核过程进行督促和现场检查。

三、验收结论、经费拨付和学分认定

所有项目的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终止”,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10%。拟定“优秀”项目最终由教务处审定后公布。

评审结果为“优秀”、“合格”的项目,准予结项、拨付项目尾款、认定项目组成员“实践创新学分”并颁发结项证书、认定项目指导教师相应的科研工作量。对评审结果为“优秀”的省级项目指导教师给予500元奖励。

无故不实施、不按照计划实施、中途无故放弃实施、无任何相关研究成果等的项目,应评定为“终止”,不予拨付项目尾款和认定“实践创新学分”,不颁发结项证书。

四、材料提交

1.省级项目须提供以下材料

1)《大创项目结项报告》(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三份【双面打印】);

2)《立项大创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份);

3)研究成果支撑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封面、封底、正文及目录、制作实物照片、设计、专利证明等)(PDF格式文件一份,纸质版一份);

4)项目结项汇报PPT(电子版)。

各项目组于1021日前,将以上材料1-3项纸质版交至正德楼201办公室,电子版1-4项以项目编号命名,打包上传至QQ群(852785598)的2024年结项材料”文件夹内;将汇报PPT的电子版上传至QQ群(852785598)的2024年答辩PPT”文件夹内,PPT命名格式:分组-答辩序号-项目名简写。

联系人:徐老师、夏老师,电话:0511-88150063

2.院级项目须提供以下材料

1)《大创项目结项报告》(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一份【双面打印】);

2)《2023年大创立项院级项目结项评审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3,标注“优秀”、“合格”、“终止”和排序后30%项目,电子版,纸质盖章版一份)项目成员信息务必准确,学校将根据结项结果认定奖励性学分。

材料提交时间:1021日前。


附件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

       2.2023年度立项大创项目结项成果统计表

       3.2023年度立项大创项目结项评审推荐结果汇总表

       4.2023年度立项大创项目结项工作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2024929


    通知及附件下载地址: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 更新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 阅读量

  • 文字

    夏阳

  • 编审

    沈巍,朱安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