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以及《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规定(修订)》的相关管理规定,为做好2024年9月份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的审核工作,现针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核工作
(一)毕业资格审核。各二级学院参照教务处毕业资格机审结果,在教务系统中对之前学校终审未通过的学生进行逐个审核,审核情况(通过或不通过)在系统中标注(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0),审核结束后打印一份《***学院2024届毕业资格审核通过学生名单(2024年9月)》(附件1)及一份《***学院2024届毕业资格审核未通过学生名单(截至2024年9月)》(附件2),由二级学院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于10月8日16:00前报教务处复审。
(二)学位资格审核。各二级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参照教务处学位资格机审结果,对提出学位申请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是否达到毕业要求、学位外语水平是否达到申请学位的要求、是否有记过及以上处分等情况进行初审,审核情况(通过或不通过)在系统中标注(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0),审核结束后汇总梳理好学生提交的《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8),打印一份《***学院2024届拟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名单(2024年9月)》(附件3)、一份《***学院2024届获得毕业资格但暂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截至2024年9月)》(附件4)以及一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决议书》(附件6),由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字盖章后于10月8日16:00前报教务处复审。
(三)学生对毕业审核、学位审核结果进行确认。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查看自己的毕业审核、学位审核情况并及时反馈意见,以学校审核的“通过”或“不通过”为最终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确认无误,请输入“无异议”并提交;若对审核结果不认可的,请输入理由后提交并及时与二级学院教学办取得联系,核实情况,于10月9日12:00前确定本次毕业和学位授予名单。
(四)未满足毕业条件学生结业和降级的办理。学生距离毕业要求差20学分及以内的,按结业处理,发放结业证书,想要申请降级的学生请于10月8日16:00前前往学籍管理和合作交流科(正德楼217)办理降级手续(申请表见附件11,请提前准备好相关附件材料);学生距离毕业要求差20学分以上的,请于10月8日16:00前前往学籍管理和合作交流科(正德楼217)办理降级或者肄业手续(申请表见附件11,请提前准备好相关附件材料)。未按时提出申请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作结业、肄业处理。
二、往届生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核工作流程
(一)各二级学院通知符合毕业或学位授予条件的往届毕业(结业)生,于10月8日12:00前向二级学院申请“结业换毕业”或“学士学位授予”并提供完整的支撑材料,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结业换毕业”
(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结业换毕业申请表》(附件7);
(2)毕业生成绩单两份(由二级学院提供);
(3)学信网上无学历照片的同学,请提交学历电子照片(蓝底,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大小不超过40KB);
(4)学历纸质照片2张(与电子照片必须一致,如毕业时参加了集体学历照片采集且学信网上可以查到学历照片的无需提供)。
2.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8、附件9);
(2)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处分解除材料等,学位英语考试通过的直接在《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中勾选中即可;
(3)学信网上无学历照片的同学,请提交学历电子照片(蓝底,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大小不超过40KB);
(4)学位纸质照片2张(与学历电子照片必须一致,如毕业时参加了集体学历照片采集且学信网上可以查到学历照片的无需提供)。
(二)各二级学院汇总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填写《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往届生结业换毕业、学位授予申请汇总表》(附件5),经二级学院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于10月8日16:00前将《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往届生结业换毕业、学位授予申请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和合作交流科(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823977037@qq.com)。
教务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