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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大四本科生到丹阳市中小学跟岗实习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校地融合与产教融合,加强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的紧密联系,提升我院本科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经研究决定,学院将联合丹阳市教育局及当地多所中小学,开展“教育教学跟岗实习”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目的

通过跟岗实习锻炼,使学生能够深入理解教育教学工作,增强教育教学素养,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为将来的教育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习对象

本次实习面向全校各相关专业大四、无考研计划且有意向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本科生。要求学生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扎实的专业基础、出色的沟通表达技能和较强的学习能力。

三、实习时间

实习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9月至12月,具体时长根据各实习学校和岗位需求确定,一般为3-4个月。

四、实习岗位

实习岗位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学等学科教师助理。实习学校另行公布。

五、实习内容

学生在实习学校有关教师指导下担任任课教师和辅助班主任工作,具体任务包括带班上课、备课研讨、批改作业、学生答疑、班级管理等活动。

六、推荐流程

1.个人申请: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专业背景,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实习申请(附件1),每人可填报1-2个岗位。

2.二级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学生表现和专业需求,择优推荐实习学生名单,并填写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

3.学院审核:教务处会同丹阳市教育局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实习学生名单。

4.岗位匹配:与丹阳市教育局及中小学对接,根据实习学校需求和学生意愿进行岗位匹配。8月24日确定实习学校和实习岗位。

七、实习前培训

实习学生需8月23日返校,8月24日参加丹阳市教育局组织的培训,8月25日至实习学校开学前参加实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和上岗前准备工作,培训内容包括教学技能、班级管理、安全教育等。

八、实习管理和考核

1.安全管理:实习期间,学生需严格遵守实习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学院、丹阳市教育局、实习学校共同履行管理责任,确保实习期间的健康和安全。丹阳市教育局统一为实习生购买保险。

2.实习导师:由实习学校指派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实习导师,负责学生的日常指导和考核评价。各二级学院安排一名老师作为实习带队老师,负责管理实习生。

3.定期反馈:学生需定期向学院汇报实习进展,学院也将不定期与实习学校沟通,了解实习情况。

4.实习考核:实习结束后,学生需提交实习总结报告,由实习学校出具实习鉴定意见,各二级学院对实习学生进行考核。

5.成绩认定:考核合格的,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本次实习可认定以下成绩:《毕业实习》学分、《教学实习与见习》、《专业实习》学分、《劳动实践》学分或实践(PU)时长。

九、其它事项

1.实习补助:本次实习为公益性质,学生不领取实习工资,实习学校对学生实习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进行适当补助,实习学校较远的可安排住宿。

2参加本项目实习特别优秀的,在参加2025年丹阳市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中择优录用;暂未录用的优秀毕业生,可视实习表现继续提供实习岗位锻炼。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8月15日前,将推荐表(word)和推荐名单汇总表(Excel)打包发送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zbxyjwc201@163.com

联系人:王祥琳 13813992683

特此通知。

 

    附件:1.丹阳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跟岗实习申请表

     2.丹阳市中小学跟岗实习推荐汇总表

    3.2024年秋季学期丹阳市中小学跟岗实习岗位表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处

                                                     2024年8月5日  


    通知及附件下载地址:关于推荐大四本科生到丹阳市中小学跟岗实习的通知




  • 更新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 阅读量

  • 文字

    王祥琳

  • 编审

    沈巍,朱安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