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地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学校专业特色与办学优势,促进学生跨学科知识能力的交叉融合,提高学生从业竞争力和对未来社会适应力,按照《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师中北教〔2024〕4 号,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微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符合学校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
(二)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专业培养目标清晰精准,课程体系能够支撑专业培养目标,所含课程符合学科发展趋势和产业发展需要。
(三)具有开设微专业必需的师资队伍、仪器设备等条件,有保障微专业正常运转的相关制度,有专人负责微专业的教学管理工作。微专业负责人须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有高级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主讲本微专业课程 1 门以上。
(四)微专业课程一般安排为2个学期。限大二、大三学生修读,原则上每个学生在读期间修读至多1个微专业,且必须满足修读该微专业的先修要求。微专业修读时间最长不超过4个学期。每个微专业开设5-8门课程,每门课程2-3学分,共计15个学分左右,每学分18学时。
二、申报流程
1.二级学院结合社会需求及学校学生发展需要展开调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填写《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
2.若所开设微专业尚未在校内设置相关本科专业,《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须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附件3)。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微专业设立名单。
三、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13日前将《申报书》及论证报告(若有)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正德楼203室,电子材料以“学院名称-专业负责人姓名-微专业名称”命名统一发送至zbjwc203@163.com,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88150064。
附件:1.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2.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3.微专业设置论证意见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20日
通知及附件下载地址:关于申报微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