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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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规范大创项目管理,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4年度大创项目立项遴选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级别:本次大创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其中国家级项目首次获批设立。各级别项目的申报均须满足选题恰当、研究内容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科学、实施条件有保障等要求。

(二)人员要求:学校全体在籍学生,项目负责人必须为2022级学生。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不少于3人,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与申报1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三)申报项目要求:1.选题立项要求。项目选题要求具有创新性,具备充分的立项依据和研究意义。选题来源于产业一线、具备产教融合性质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推荐立项。2.研究任务要求。应有明确研究内容和目标,研究方案科学可行,工作量须饱满充实3.研究成果要求。项目要求具备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包括创新性研究报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设计作品或者产品、参加竞赛获奖等。其中,国家级、省级项目对创新性、研究任务和研究成果将有更高的要求,将在项目立项、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中严格评审、严格要求。

二、项目遴选

(一)各二级学院遴选、推荐

1.拟申请项目团队于4月22日前完成《2024年度大创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交所在二级学院教学与科研管理办公室。

2. 5月13日前,各二级学院开展院内评审,组织校内外专家听取项目团队的汇报(包括研究背景和立项依据、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研究重点和难点以及预期成果),根据学生汇报、答辩情况,综合考量,确定本院国家级、省级、校级推荐名单(须排序),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项目信息表》(附件2)。

各二级学院于5月13日前将附件1、附件2的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电子稿发送到电子邮箱zbxyjwc201@163.com。

(二)学校评审、遴选

1.国家级、省级项目遴选。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省级及以上的项目进行材料审查,结合审查结果,按一定比例对国家级(100%)、省级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具体答辩时间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未获国家级、省级推荐的项目将降级立项。

2.校级项目审核认定。教务处根据各二级学院的推荐校级项目名单,组织材料抽检、审核,重点检查排名后30%的项目,认定校级立项项目。

6月1日前,教务处公布拟推荐国家级与省级项目立项名单、校级项目立项名单。

三、项目推荐数量与经费

学校根据上一年度大创项目申报积极性、项目考核完成情况、学生基数、学科特性等因素确定各学院推荐指标,具体见附件3。项目执行期限为一年(2024年6月至2025年9月)。

学校对正式立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国家级项目:文科8000元/项,理科10000元/项;省级项目:文科4000元/项,理科5000元/项;校级项目:文科2000元/项,理科2500元/项。原则上,由政府、企业等资助的大创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将获得优先推荐,须提供项目资助承诺说明。

项目资助经费需全部作为项目团队的研究支出,主要用于图书费、资料打印费、实验耗材费、调研差旅费、论文版面费、专利费等。

校级项目经费不需报销,在立项名单公示、项目通过中期考核和结题后,分别按照项目经费40%、40%和20%比例分期汇入项目第一学生主持人银行账户。国家级、省级项目经费的一半不需报销,在立项名单公示、项目通过中期考核后按照项目经费20%、30%比例汇入项目第一学生主持人银行账户;剩余50%经费划入第一指导教师项目账户,项目结题后凭有效票据、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当年内报账完毕(最多分2次报账),过期不予报账。

四、项目考核

立项项目须接受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时间分别为2024年10月和2025年10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国家级、省级项目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考核;校级项目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考核,教务处抽检、认定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不合格将暂缓项目资助,不参加中期考核将终止项目,不参加结题考核或结题考核不合格将终止项目。未通过中期、结项考核的国家级项目,若满足省级项目要求,将执行降级结项,对应资助按照降级后的标准执行。

项目考核结果与学生综合测评、教师科研工作量认定、二级学院考核、各二级学院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计划数等挂钩。

五、学分认定、表彰和奖励

学生完成大创项目并顺利结项的学生将获得创新创业学分,并作为评优评奖、综合测评的依据。项目结题评定为“优秀”、“合格”,给予项目每位成员创新创业学分2分,可用于冲抵2学分的自主发展课程。

学校将对结题评定为“优秀”、“合格”的项目指导教师,认定相应的科研工作量。对结题评定为“优秀”的国家级、省级项目进行表彰,给予指导教师500元奖励。

六、其他

1.项目信息变更。项目名称、研究内容、成果形式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因实际工作情况确须变更项目组成员的,请及时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大创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5),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由教学办交教务处进行审核,通过后执行项目变更。原则上,2024年度立项的大创项目在2025年3月后不再允许增加、替换项目成员。

2.为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所有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时应总结研究成果,构想挖掘相关应用前景和市场潜力,撰写商业计划书,提出创新成果产业化思路或设想等,并参加项目实施年度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工作联系人:夏老师、徐老师,电话:0511-88150063。

 

 

教务处

2024年4月3日

附件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4年度大创项目立项申请表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项目信息表

附件3:2024年度各二级学院大创项目拟推荐指标数

附件4:2024年度大创项目立项相关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5:南师大中北学院大创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 更新时间

    2024年04月03日

  • 阅读量

  • 文字

    沈巍

  • 编审

    朱安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