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3年12月份学位授予工作于12月12日开启,请认真组织本学院符合结业换毕业或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做好以下有关工作:
一、12月18日前,符合结业换毕业或者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供完整的支撑材料,包括:
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结业换毕业申请表》(附件2)。
2.《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附件3、附件4)。
3.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处分解除材料等,学位英语考试通过的直接在《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中勾选中即可。
4.学信网上无学历照片的学生,请提交电子照片(蓝底,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大小不超过40KB)以及纸质照片3张;
二、2023年12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对提交申请的学生学历、学位资格和材料的审核并填写《往届生结业换毕业、学位授予申请汇总表》(附件1),经二级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字盖章后,连同审核决议以及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一起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823977037@qq.com)。
联系人:季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511-88150017。
教务处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3: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适用于2021、2022届毕业生)
附件4: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适用于2023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