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中北委字〔2022〕1号
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各系科、各部门: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2-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已经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2-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根据中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具体实际,制定学院2022-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
一、学院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
(1)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做到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各方面。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定期研究学院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与任务,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3)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学院发展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学院年度工作要点,与深入推进“十四五”规划、深化综合改革结合,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4)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全局发展的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5)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委会首要议事内容,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年度任务和责任分解,推动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每半年集体研究一次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定期听取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听取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各单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责任部门:党委会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重大战略部署。把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
(3)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牢牢把握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4)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会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决策程序,深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发挥其在管党治党中的地位和作用。
责任部门:党委会
3.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学术、进学科、进课程、进教材。
(2)严格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党委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研究,狠抓贯彻落实。
(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切实抓好党的基本理论、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的学习。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党群工作部 教师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4.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
(2)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将人才队伍建设列入学院重点工作规划,坚持思想引领,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党建例会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不断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等规章制度。
(3)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的有力抓手,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
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
6.加强作风建设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办公用房、出席会议庆典、出国(境)等管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
(2)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密切联系服务师生制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受理师生信访举报,及时解决损害师生利益问题,解决发生在师生身边的推诿扯皮、与普通教师争利等各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师生利益。
(3)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党群工作部 纪委办公室
7.加强纪律建设
(1)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师德师风和廉洁从业教育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强化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洁教育。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严肃批评教育。
(3)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继续健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4)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要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党群工作部 教师工作部 纪委办公室
8.加强制度建设
(1)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制度创新,继续推进制度立改废工作,形成层次清晰、内容规范的制度体系。
(2)强化制度执行,对党内法规制度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党群工作部 纪委办公室
9.加强监督检查
(1)对学院重要事项进行督察督办,及时分析研究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并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2)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责述廉、函询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有效发挥内部巡察、审计监督及财务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
(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
10.强化责任担当
(1)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加强对班子成员及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动作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分管领域和分管工作当中。
11.严格教育管理
加强政治学习,带头讲党课,督促党员、干部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突出党性锻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报告。
12.加强督促检查
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党委主要负责人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体情况。党委常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13.密切联系群众
加强调查研究,定期深入系科和部门,密切联系师生,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指导工作。主动深入基层,了解师生诉求,协调解决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4.带头执行规定
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二、学院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协调
1.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在学院党委和南京师范大学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学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分解年度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2.落实有关报告制度
按规定向学院党委及南京师范大学纪委报告工作情况、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和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向学院党委汇报南京师范大学纪委报告年度党风廉政监督责任履行情况。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调查研究
(1)准确研判形势,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学院实际,针对问题,向学院党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议。
(2)健全学院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动态掌握干部廉情变化。
(3)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
4.强化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1)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加强对选人用人、招生考试、基建修缮、采购招标、财务管理、教学科研经费、资产管理、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保证权力正确规范行使。
(2)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督察。对学院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部位的监管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规范信访和问题线索处置
5.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受理党组织、党员的控告、检举、申诉。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早发现早报告,对群众反映突出、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
6.规范问题线索处置
加强问题线索管理,落实“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工作制度。提高问题线索调查办理质量。
(三)深化作风建设
7.坚持不懈纠“四风”
常态化督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情况,紧盯重要节点,严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及时通报顶风违纪行为和典型案例。
(四)加强廉洁教育
8.加强廉洁教育、师德师风教育
(1)协助学院党委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师德师风和岗位廉洁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创建活动,筑牢思想道德和党规党纪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对新提任中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教育,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履职。
(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9.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1)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调查的成为极少数。
(2)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护和支持改革创新。
10.依纪依规问责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
(2)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规违纪以及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严肃问责。
11.加强党内监督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学院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加强队伍建设
12.发挥纪委委员作用
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落实纪委委员分工联系二级系科制度,明确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纪委全委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纪委全委会作用。
13.加强基层纪检队伍建设
加强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培训,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指导其按工作规范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发挥“探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