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我院2020年9月17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教务处将组织开展毕业实习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教务处将对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按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抽查。前期经教务处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毕业实习学生,将纳入本次抽查名单。
二、检查内容
重点对毕业实习与人才培养方案及实习大纲的匹配性、实习出勤率、实习记录与报告等方面进行考察。
三、检查进度安排
1、检查名单公布:4月30日,教务处在教务处网站公布毕业实习抽检名单;
2、材料提交:5月15日前,系科将检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正德楼201),包括《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本科生自主毕业实习登记表》、《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毕业实习报告》(含实习周记与照片)、《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毕业实习成绩鉴定表》,同一学生的所有检查材料需合并提交,无需装订;
3、检查与反馈:5月17日—5月21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抽检名单中的实习材料进行检查,并反馈检查结果(通过情况、部分成绩调整建议)至系科。
四、检查结果处理
抽检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对抽查结果存在异议的系科,可在收到检查结果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
毕业实习“不通过”的毕业生,须根据专家意见及学院要求,对毕业实习进行整改,包括重新实习、补充实习、完善实习材料等。完成整改并经系科审核后,方可提交教务处再次审核。
五、成绩录入
教务系统中,毕业实习成绩录入功能将在毕业实习检查结果公布后开放。各系科需于6月3日前将毕业实习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教务处将对毕业实习录入成绩进行检查。
附2020年9月17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nnudy/mu_jwc/c211/20200917/i20276.html。
经济与管理系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