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冬季是各类安全事故的高发季节,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20〕14 号)(见附件),切实消除隐患,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二)消防通道、灭火器材维护情况;
(三)危化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四)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五)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情况;
(六)校车安全检查教育情况;
(七)传染病防治与通风消毒工作开展情况;
(八)涉及校园安全的其他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自查:各单位(部门)要在2020年12月18日—2021年1月5日期间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在排查出安全隐患后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期间内及时整改完毕,对需要其他部门给予协助解决的,及时向相关部门递交隐患整改报告。同时,需填写《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纸质表由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1月5日前交至后勤与保卫处保卫科(正德楼112),电子版发送至562654412@qq.com。联系电话:88150047,联系人:史挺老师。
(二)由后勤与保卫处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楼宇、实验室等重点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具体分工如下:
序号 | 时间 | 楼宇、重点场所 | 相关单位 |
1 | 12月22日 | 正德楼 | 党政办 |
2 | 12月22日 | 正乐楼 | 音乐系 |
3 | 12月22日 | 起凤楼 | 学工处 |
4 | 12月23日 | 求真楼 | 教务处、信息中心 |
5 | 12月23日 | 致理楼 | 信息系、工学系、教务处 |
6 | 12月24日 | 正则楼 | 经管系、教务处 |
7 | 12月24日 | 崇文楼 | 人文系、外语系、公管系 |
8 | 12月28日 | 相伯楼 | 图书馆 |
9 | 12月28日 | 敏行楼、敏学楼 | 教务处 |
10 | 12月29日 | 博艺楼 | 美术系 |
11 | 12月29日 | 集贤楼 | 后勤与保卫处 |
12 | 12月29日 | 学生公寓 | 学工处 |
13 | 12月25日 | 食堂 | 后勤与保卫处 |
14 | 12月25日 | 服务用房 | 后勤与保卫处 |
15 | 12月25日 | 配电房、水泵房 | 后勤与保卫处 |
16 | 12月30日 | 全院安全大检查 | 党政办、党群工作部、教务处、学工处、后保处 |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周密部署,广泛宣传,深入排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区域和排查责任人,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充分依靠群众,全面查找隐患
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务求实效,在排查过程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切实将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突出整治重点,完善长效机制
各单位(部门)要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把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实验室和图书馆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排查重点。进一步健全安全检查长效机制,把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