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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老师们: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1925号的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8年立项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相关成果经学院审核,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

2.2018年以前立项,并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可申请办理结项。

(二)结项材料

1.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中的预期研究成果部分,逐条检查是否已完成承诺的预期成果,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以下简称《项目结项报告书》)。

2.结项材料包括:1.《结项报告书》(第四栏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栏请填写经费使用情况并加盖财务处公章)《项目任务书》《项目变更申请表》(如有)和经盖章确认的研究成果复印件,所有材料按序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3.《结项报告书》电子版1份。

4.填写一般项目《结项证明》(彩色打印)和《一般项目结项汇总表》,《结项证明》和汇总表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无需装订。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1215日之前将上述材料交至教务处401,电子版发至594099729@qq.com 

 

经济与管理系

20191127

 



  • 更新时间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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