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科研
关于开展2020年度院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立项申报的通知

各老师们: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学基础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开展2020年度院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二)教材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1.申请人须为我院在岗在编教师、专业负责人申请人只能申请主持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2.有在研院级教改课题、同名或相似的院级以上项目的不得申报。

3.课题负责人和主要项目组成员,要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较好的研究基础,具备按计划完成该项目的条件。

4.参照“双万计划”“四新”建设的具体要求,基于学院的办学目标定位,立项范围主要是围绕专业定位、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改革开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等展开。

5.同等条件下,围绕一流专业建设的课题优先予以立项。

(二)教材建设项目

1.立项教材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著者应为学院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教材建设项目包含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两类。

3.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

4.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5.申报教材须以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名义出版。

6.同等条件下,围绕一流专业建设的教材建设项目优先予以资助。

三、立项数量及经费支持

(一)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院级教改课题拟立项不超过15项,每项资助2万元,其中若为一流专业建设相关课题,学院资助1万,系科一流专业建设经费配套1万。各系科、部门限报3项。

(二)教材建设项目

院级教材建设项目拟立项不超过8项,每项经费资助1万元。若正式出版,可凭出版合同申请不超过2万元的出版经费。超过2万部分,由学院和系科共同支持,若为一流专业建设相关教材,则由系科一流专业建设经费支持。

学院资助经费划拨分为三期,项目立项建设拨付40%,中期检查合格再拨付40%,通过结项验收后拨付20%。经费开支应遵守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各系科一流专业建设点应配套支持与一流专业建设相关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2)1式3份。

2.《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0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1-1)1式1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教材建设项目

1.修订教材

(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修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3)1式3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0年度修订教材立项建设汇总表》(附件1-2)1式1份。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3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2.新编教材

(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新编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4)1式3份。

(2)《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0年度新编教材立项建设汇总表》(附件1-3)1式1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3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五、其他

1.各系科应围绕专业建设特别是一流专业建设,统筹谋划,组织教师积极申报,遴选并择优上报。

2.申报材料经学院初审后确定参加答辩人员名单。

3.立项申报答辩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提前准备不超过6分钟PPT汇报,重点汇报研究计划、预期成果。

4.以上项目建设期均为2年,立项建设1年后进行中期考核,建设期满后进行结项考核,项目至多延期1年。

5.所有成果均须正确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6.请各系科于2020年12月3日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同时将相关电子文件发送到zbjwc203@163.com

                   经济与管理系    

2020年11月20日

 



  • 更新时间

    2020年11月20日

  • 阅读量